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新社发 王东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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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新社发 王东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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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有助于限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膨胀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董瑞丰
近日透露的精简和规范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方案显示,新一届国务院将设置29个议事协调机构,撤销25个议事协调机构,此外保留2个办事机构的名义。
长期关注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表示,从此次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力度来看,决策层意图明确、决心很大,尤其是方案最后提出,一般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有助于今后限制议事协调机构的再度膨胀。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认为,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方案反映了本次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改革意图,它的重要特点是通过集中机制和规范 机制来提高中央政府机构的协调能力。
实体性办事机构显著减少
在目前的29个议事协调机构中,仅有3个是单设办事机构,1个将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相关部门。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的比例为86%。
而在上一届政府任期开始时设置的26个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除去保留名义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中,6个单设办事机构,6个将办公室设在相关部门。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的占一半。
此外,在单设办事机构的议事协调机构中,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委员会被专门注明“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虽然将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但也被注明“与中国老龄协会合署办公”。
于安教授告诉《瞭望》新闻周刊,本次调整意图明显,就是要减少实体性办事机构,通过将大多数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交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承担,来落实十七大报告中“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原则。
于安认为,具体工作交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承担,不另外单设办事机构,不仅是关于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安排问题,更主要是提高承担部委的统一协调能力,有助于避免议事协调机构此前广受诟病的机构臃肿和职能交叉等弊端。
同时,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仍然可以在日常工作中以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名义发布文件、牵头协调。“保留行政级别,协调的能力会较强、响应的程度较高。”于安表示。
撤销25个议事协调机构
调整中,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等25个议事协调机构被撤销,其工作分别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承担。
被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已经完成特定使命的,如全国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指挥部、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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