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要见官" 四川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2008年04月01日 1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成都四月一日电 (记者 杨杰)“民告官”案件常常是“告官不见官”,为民众所诟病。为杜绝这一现象,四川省今年起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官见民,以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00八年度安排》,明确提出积极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行政案件,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就本单位职责、工作程序或具体案件事实应诉、答辩,及时发现本机关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过去行政诉讼案中,当被告主体是行政机关,原告为普通百姓时,经常出现“缺席审判”成的尴尬场面。以成都市法院为例,自二00三年至二00七年,该市共受理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近五千件,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不足百分之一。“民告官不见官”,使老百姓对法庭和法律的尊严产生怀疑。
此间法律界人士指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过在法庭上与被告之间的沟通,向原告和社会宣示对法律的尊重,更有助于树立行政机关的形象; 通过诉讼有利于吸取教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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