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假借为住房困难户建房之名,行为高官分配豪宅之实的做法,使原本为保障住房困难户而设的经济适用房制度被扭曲,成为一项“劫贫济富”的“负福利”制度。暗流涌动下,国民收入差距和基尼系数越来越大。
在广西柳州地价最高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57亩地上只建有26幢楼房,每幢两户,在房改房不退的基础上,在职正厅级干部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3月28日《人民日报》)
群众反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单位建房要以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为前提,无房户和未达标户优先购买。其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而为四大班子成员分配豪宅的做法,存在违规的问题:1.四大班子成员不是住房困难户,没购房资格。2.优越的区位、幽雅的环境是商品房价格要素,在这里却不计入成本。
其实,这种假借为住房困难户建房之名,行为高官分配豪宅之实的做法,并不少见。这样做一举两得:公务员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同时各地经济适用房指标任务,又得以借此“狸猫换太子”来完成。而原本为保障住房困难户而设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也因此被扭曲,成为一项“劫贫济富”的“负福利”制度。一旦引入负福利的概念,就会发现福利不止是一个多少的问题,还是一个谁的福利的问题。我们现在的医疗也是负福利,一些官员可以报销高昂的医疗花费,农民只能报十几块钱,如果反映在基尼系数上就是基尼系数负值很大。
更糟糕的是,领导干部随着职位提升和时代变化不断提高住房福利标准,使“负福利”的叠加效应不断累积。原有的房改房不退,再分,显然是“多吃多占”,而且一口吃个大胖子,300多平米的建筑面积(超低密度的占地不算),远远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发1995第39号)所规定的、厅局级领导干部住房建筑面积90至120平方米的标准。加上其原有住房面积,一个厅级领导干部至少占去七八个住房困难户的保障房指标(以户均60平米计)。
这种不断升级不断超标的福利分房模式,也必然要向上和向下两个方面扩散:向上,为安抚离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领导,该市将市委大院内两栋上世纪80年代建的办公楼和一个球场拆掉,以同样方式为他们建房。向下,厅级领导都“身先士卒”了,处级、科级干部能不逐步向上看齐吗?
此外,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买了河东苑住房。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任职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而且,一些公务员才干几年,分到高标准住房后,就走了,或者辞职下海了,住房却不必退出,比什么高薪都高薪。
有人说,你能想象一个住在简陋单身宿舍里的人,会为全中国人民“安得广厦千万间”而竭尽全力吗?这话问得好。但我们不妨反问:你能想象一个“先天下之乐而乐,后天下之忧而忧”、比“主人”更早住上豪宅开上名车,并且在生活上不断追赶时代潮流的“公仆”,能够设身处地为“主人”们的教育、医疗、住房困境殚精竭虑吗?
1月中旬,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牟私的问题。”但目前看来,这些禁令如何落实还是个大问题。
□童大焕(北京 媒体从业者)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