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为“百年一遇好县官”的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落马了!因涉嫌巨额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并存在生活作风腐化等问题,谢明中将被移送司法机关。(3月18日《南风窗》)
不妨先想象一下,这个当年与仇和齐名的个性官员,在文昌市任上时,雄心万丈,神采飞扬,敢想敢干,敢爱敢恨,魄力非凡,以他的执著搅活一池死水,带领偏于海南岛东北角的侨乡文昌从恢复性增长到加速性增长,5年间财政收入翻了5倍。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地方官形象牢固地树立在文昌人的心目中。其时,那种踌躇满志、睥睨天下之态,在没有完善的机制制约的社会形态里,自然会表露无遗,这就难怪他大言不惭———“文昌人民选我当书记是文昌人民的福气。”
纵观谢明中的仕宦生涯,一扫官场积习,锐意进取,与江苏盐城的仇和,一南一北展现出“暴风骤雨、大刀阔斧”式的领导方式,遥相呼应,为民生福祉而艰难拼搏,以致头发稀疏,“比实际年龄老10岁”。遗憾的是,他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沉沦了。
谢明中的沉沦,光以贪婪来解释,是行不通的。人非圣贤,谁无欲念?但是,绝大多数人的非分之想,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得到了制度、法律的约束,所以能平安无事,谢明中在团省委书记任上,两袖清风,就是一个证明。因为,那个时候,他的贪欲、邪念没有滋长的土壤。而一到文昌市委书记任上,所有的制约机制都在他面前失效,这才是他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因为监督机制存在重大缺陷,近3年来,海南省一年倒下一个县委书记。普通官员尚且如此,个性官员就更容易跌倒,以他们的性格,在有缺陷的体制面前,更容易视制度、法令如无物,将个人的命令、意旨凌驾于法律之上,“爱冒险、太冲”,固执地坚守自己的信条:只要顺乎自己心意,可以不择手段。比如,在团省委书记任上,他一把火将国家级贫困县陵水县大里乡的全部茅草房烧光。如此胆大妄为,开古今为官者先例,令人咋舌。交给下属任务,他动辄高喊:“你不如期完成,我就枪毙你!”2003年夏天,文昌退耕还林全省倒数第一。谢明中会上布置:“完不成退耕还林任务,退官还林。”结果,短短一个多月,超额完成任务,全省第一。此后,谢明中频频使用“退官政策”,屡屡摘全省第一,撑足面子的同时,也壮足了他的胆子。以至于一些干部当面向他汇报工作时心里紧张,言语哆嗦,如觐见皇帝一般,诚惶诚恐。
谢明中的沉沦,给个性官员的为官之道写下了一部极生动的反面教材:在不够完善的体制面前,缺少监督的权力最容易堕落!
这也给我们一个警示:在唯唯诺诺、遇事和稀泥的官场,还属于凤毛麟角的个性官员是国家的一笔难得的财富,他们的勇毅果敢、快刀斩乱麻的工作作风,是激荡官场积习的飞瀑流泉。如何保护个性官员,激励他们为国为民鞠躬尽瘁,不致沦为人民的罪人,则需要我们尽快地完善监督机制。邓小平曾说: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成坏人;有了好的制度,坏人也能成为好人。让个性官员纵情地发挥聪明才智,而不致沦为坏人,不仅仅利国利民,也有利于个性官员的个人成长。(谢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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