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硝基苯精馏塔爆炸引发的水污染,使国家蒙受上亿元损失,而企业仅被罚款100万元……“目前《环保法》的法律条文不细化,处罚力度较弱,执法基本还是依靠行政手段。”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主委周汉民在提案中指出:应加大对污染环境的渎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七大水系生态频告急
“我国化学危险品经营单位总量210667家,规模庞大,分布广泛。”周汉民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系列环境污染和化工厂爆炸事件已严重威胁到当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环保总局对吉林、黑龙江两省沿松花江流域100多家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80%的企业排污超标,涉及的行业有化工、啤酒、酵母、造纸、乳品业、农药等。
有的企业公然对1989年国家第22号主席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不屑一顾,屡罚屡犯。部分企业则钻招商引资的空子,将污染行业顺势转移。
资料显示,我国七大水系中,珠江、长江等水域的生态环境不容乐观,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巢湖水质为V类,渤海、东海近岸海域分别为轻度和中度污染。根据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对595个城市的调查、评估,只有37.6%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有39%的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标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中,生活排污率均为42.55%,还有200多个城市生活排污集处率为0,占33.61%。
环保违法处罚力度偏弱
周汉民指出,目前《环保法》的法律条文不细化,处罚力度较弱,执法基本还是依靠行政手段。“虽然短期内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从长期效果来看十分有限。”如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爆炸引发的水污染,国家蒙受了上亿元损失,企业仅被罚款100万元。
而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如杭州环保系统“大崩毁”中,涉案90余人,其中处级党员干部5人,区县环保局领导9人,杭州的这起典型案例绝不是个案。“迫切需要修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污染环境渎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周汉民说。
建议开征污染税环境税
周汉民建议,以计量单位征收排放污染的“污染税”和间接污染产品的“环境税”,以征收税赋来有效降低污染源,并运用价格和收费手段提高污水处理成本。
提案指出,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尤其包括对11个污染行业和16个重点制造业,要进行定期抽样、监管、评估、通报和处罚制度。对在敏感区域生产化学危险品行业,使用危险物质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必须进行强制性保险,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地区和受害者进行赔偿,改变过去企业少赔、国家埋单、百姓受害的不良局面,促使保险产业有序发展。
周汉民建议建立和完善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引进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谁引进、谁负责,出现问题,引进部门领导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监管失职者应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周汉民表示:“对环保措施不配套,排放指标不稳定、不达标,又没通过环评的企业,应采取重点监管,限制贷款,实施高利贷惩罚或限时关闭。对原有设施的污集物排放不达标,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企业,必须明令限期关闭。”(冯兰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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