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备受关注的“大部制”改革方案揭晓。根据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5个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3月12日《海南日报》)
大部制以“大”为名,从改革方案中新组建部门的组成形式和架构来看,这一特征应该说已经十分明显———众多原有分设的部门被整合为统一的大部,如由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成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由原有的交通部、民航总局、邮政局组成新的交通运输部。
但就内在的功能、品质而言,新的大部制究竟还应该包含哪些“大”的内容和方面呢?结合《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和此前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相关论述,笔者认为,我们至少应当有这样几“大”期待(当然,其中对应包含还有“小”的期待)———
其一,期待大部制能服务为“大”,管制为“小”。新组建的大部,集此前许多部门的职能于一身,职能更多权力更大,这当然是不言而喻的,但权力的增大,究竟应体现、转化为何种职能上的“大”,无疑值得认真推敲。依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这样的“大”显然首先必须是与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相适应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以及相应行政责任的增大,而不是以往那种管制、干预能力上的“大”。毋庸讳言,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所以必须改革、大部制所以必须施行,其服务能力过小,而管制特征过大,正是根本原因之一,这正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的:“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
其二,期待大部制能公共利益为“大”,部门利益为“小”。众所周知,长期以来,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日益凸显的一大痼疾正是“部门利益化”,其表现为:为追求和实现部门小团体自身之利益,一些政府部门不断偏离乃至背弃政府的公共利益导向,将法律赋予的部门职权私益化,蜕变成“与民争利”的工具,从而使原本作为中立公共部门的行政机关不再仅仅是一个行政主体,同时还成为一个逐利的经济利益主体。关于这一点,我们从时下名目繁多、五花八门的各种政府收费中,便不难得到验证。比如,此前曾屡遭公众质疑、不断身陷“合法性”危机的两项交通收费———机场建设费和公路养路费,其中部门利益的身影,可以说就十分明显和浓重。巧的是,此次大部制改革方案中,重组交通部门正是主要内容之一,那么,新的交通运输部能否在祛除部门利益、张扬公共利益上有更大作为,无疑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期待大部制能行政效率为“大”,行政成本为“小”。与部门利益盛行、公共利益淡化一样,行政成本畸高、行政效率低下,也是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一直以来久被诟病的弊端之一。据此前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披露的数据显示:从1978年至2003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从不到50亿升至7000亿,增长达87倍;几乎于此同时,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增长了140倍多,所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也从1978年的4%上升到2005年的24%。而所以衍生这一弊端的基本机构设置背景正是:“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十七大报告语),因此,一个成本低廉、运转高效顺畅,“性价比”优良的行政体制,便不能不成为我们对大部制改革的另一“大”期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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