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庞杂繁复的体系建构,唯有准确对接民生的“小”需求,有具体而微的切入点,才能确保搭建得稳固,才能顺民意得民心,为下一步推进争取好的环境。
昨天,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盘托出。在方案等待人民代表审议的这段时间,料民意也会对此高度关注。新华社发表通讯对改革重点做了三点概括,简要来说就是:一,改善宏观调控的质量;二,着眼于民;三,探索有机统一。
三个重点透露出,此次改革仍以行政权力的结构修缮和增强适应性为主;对分歧较多的,如“行政三分”、彻底遏制垄断以及更大幅度部委裁撤等激进观点似乎并未深言,有采取“中庸”之道逐步摸索的意味。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关键一步,多一点务实与谨慎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公共服务等内容,固然是对以往机构改革简单对应经济需要的修正,但如果仅仅将眼光盯在所谓大部委的“大”字上,局限于权力如何收拢、分配的模式化思路,则上述三个重点仍难落实。相反,看起来庞杂繁复的体系建构,唯有准确对接民生的“小”需求,有具体而微的切入点,才能确保搭建得稳固,才能顺民意得民心,为下一步推进争取好的环境。
我们反思许多机构设置,实际都存在一个“重利(益)轻义(务),重权(力)轻责(任)”现象。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体系内人士是备感委屈的。难道经济发展不是民生?难道加强管理不是公共服务?———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政府部门总感觉被丑化被妖魔化。这种体验错觉主要与其运作机制有关。目前,我国行政渗入社会生活的机制仍是主动性的,这和经济发展前期的“拉动”思路有关。但是,这种主动性会蔓延为一种控制,一种束缚甚至是剥夺(当然剥夺也常常讲得出一大套道理)的冲动。在缺乏制衡的情形下,再小的权力、再负责任的管理者,都无法真正自省和反制这种冲动。可以说,这种“逾越”的动能,并不以部委大小或权责范畴为边界,而只受制于它的对抗力——— 也就是千差万别的社会个体。如果个人和企业“能力”不同,他们必定成为得失有别的相对者,也必定千方百计从各种渠道收集和交换这些“对抗的能力”。
那么“制约”能够单一以法律形成吗?恐怕不行。法律途径对公民和企业个体来说,很多时候太不经济太不简便,甚至不如收买权力——— 行政划分的不同只是决定他们收买次数和对象的差别,但不能改变受制于人的根本现实,这也是未来多个大部委还将面对的问题。如果不赋予社会更多更实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罢免”权,让小市民像选秀节目中的评委一样,可以参与大部委的淘汰与评定,那么,行政机构的“主动性”就不会退缩,权力膨胀的欲望也很难遏制。
由此看来,国务院机构究竟是40部委好,28部委好,还是19部委好,并不是关键问题,起码不是普通百姓和企业关注的问题。尽管科学的行政体系设置更经济也更公平,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大课题,但起码就目前来说,“利国利民”的影响并不体现在何时推出以及推出多“大”的部委上,这些部委触及个人和企业的神经末梢如何运作,才是现在的关键。在这点上,我们对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增强新闻监督、破除行业垄断和增强公务员竞争机制的期待,或许更加明确和迫切。(刘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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