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化、案件执行难、案件调判结合以及如何维护司法权威成为昨日广东团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两高”报告时的热点话题。而对于这些问题,代表们也纷纷抛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30岁才能初任法官并提升待遇”,“要树法权而不是法淫”……
“刚毕业坐在法官台上,当事人都不信任”
昨日分组审议时,不少代表就法官职业化问题热烈讨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处副处长刘来平代表就法官职业化提出了一整套建议。他认为,要改变《法官法》规定的23岁就可以当法官的条款,“初任法官年龄应该30岁,并延缓法官退休年龄至65岁”,“因为法律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法官解决问题需要人生体验,当年我毕业坐在法官台上,当事人都不信任,国外只要健康允许,甚至到80岁仍可当法官”。
“司法权威不是靠权势而是靠公正”
“司法权威关键是靠我们本身树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就部分代表指出舆论媒体有时影响了司法权威而说道,“司法权威需要我们公正执法、工作兢兢业业,严格按法律办事,方方面面严格要求,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办案水平,提高公信力,”“过多强调司法官特殊性只能起反作用,目前个别政法干警威严有余、仁善不足。”郑红认为,司法要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积极主动向媒体多通报司法情况,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多监督”。
“媒体报道‘许霆案’中有专家说法官死抠法律条文,对此,我认为司法要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如果是经济案件,要做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郑红说道,“司法权威不是靠权势,而是靠公正。”
“起草《强制执行法》加大拒绝执行成本”
对于长久以来执行难的话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处副处长刘来平代表认为,执行难源于两方面:一是目前执行时由于缺少统一的法律规定,各级法院执行做法不一样、不规范,执行无法可依;二是存在拒绝执行成本太低的问题,而拒绝执行成本低不利于打击这种行为,不利于提高法律公信度。
为此,刘来平代表建议,起草《强制执行法》加大对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者的打击力度,“建立国家信用体系,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应该让他们在信誉上付出代价,而不仅是法律制裁;还应该实现多部门的联动,将国土、公安、税务、工商、银行、出入境等部门都联动起来,让这些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者无处可逃,只要信用体系建设得好,就一定能强制执行。(记者李婧、舒涓、刘旦、陈翔、任珊珊、方利平、刘彦广、赵琳琳、柳建云、谢绮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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