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植树节,每年3月12日前后正是植树的好时节。今年你会去植树吗?不会,那你就铁定违法了。
26年前的一部法律规定,除老弱病残外,年满11周岁的中国公民,每人每年必须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这部法律就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1年12月通过。次年2月,国务院还颁布了实施办法。
“这么多年来,中国可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公民都违法了!一部出发点极其良善的法律,为何在实施中遭遇如此大的尴尬?而且植树需要却屡遭现实制约。”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忘不了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美元表示,准备提交关于修改义务植树立法的建议。
法规已不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
“修改义务植树立法极有必要性。”罗美元认为,在决议颁布的年代,正值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人人尚在“单位”之中。春暖花开之际,由单位统一组织的植树,无疑还是一次浪漫的踏青之旅。20多年过去,中国社会组织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就职于非国有单位的人越来越多,单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打工者就有亿万之众。与“单位”越来越疏离的这些人,必然处于不便履行植树义务而又难以监督的状态。即便一年履行了义务,谁又能保证自己年年都能履行?
许多城市无地可植树
“受土地制约,城市植树无处可去。”多年来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也使得很多城市几乎无地可供植树,能绿化的都已绿化,剩下的就是水泥地了。城里人再要植树,就得到自然条件较差的远郊去,这对普通市民而言,履行义务的负担也相应加重。
过度强调个人植树只会流于形式
罗美元认为,在立法质量越来越高的今天,正视变化了的社会现实,重视绿化的专业特性,这部义务植树的法律就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她建议:明文规定各级政府部门植树的义务。过度地强调个人植树,执行起来有困难,最后只是流于口号。只有通过政府进行有效管理才能落实到位。规定植树的情况区别对待,城市和农村要有不同的规定。如一些无地可植树的城市,可以号召大家保护已有的树木。
把护树作为重要内容写入法律
同时,对于破坏植树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强调植树之后的护树。植树,然后毁树,有的地方植树只讲究个形式,一些花高价植的树,过后便无人护理,浇灌,无法真正长成大树,因此,建议把护树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写入法律。鼓励认养树木。对于认养的费用,须规范管理,明确其用途。
[法律备忘]
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会议责成国务院根据决议精神制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并公布施行。
[代表说法]
周兆达(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通程控股董事长):企业在绿化环保方面是有责任的,也应该尽责。早在上世纪80年代,通程起步之初,就把环保绿化理念引入建筑中。通程商业广场处于岳麓山景区之内,在建设中给“树”让路,把层数降低,以保证这一大片名木古树的风姿能让更多的人远远欣赏得到。位于长株潭城市一体化中心位置的同升湖通程山庄酒店,配置有近2万平方米的花园绿化广场。
陈代富(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冷水江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钢铁企业并不是一个冷冰冰的企业,比其他企业更需要绿化,更需要环保。集团每年都会组织员工植树,首先企业内部能植树的地方都植上树,使钢铁企业变成一个美丽的花园式的企业。冷钢去年在节能减排方面投入了一个亿,一年就带来了四千万的收益,能在几年内收回成本。(记者 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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