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代表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当日,部长们成为记者追访的对象,“两会”新闻中心设引导牌以方便记者采访。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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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代表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当日,部长们成为记者追访的对象,“两会”新闻中心设引导牌以方便记者采访。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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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记者 张量)备受瞩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今日在此间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该方案共推出八项改革,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将有二十七个组成部门。
八项改革方案如下:
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建国家能源局。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工委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该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航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该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该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六、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据悉,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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