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确保2年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08年03月08日 18: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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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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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记者 孙宇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八日下午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确保到二0一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吴邦国指出,二00八年是全面落实中共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中国将迎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还要举办北京奥运和残奥会。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吴邦国指出,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确保到二0一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吴邦国说,“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一百零六件,通过了其中的一百件。到目前为止,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二百二十九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六百件,地方性法规七千多件。”
【编辑:余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