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内陆首座核电站—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
2008年03月04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武汉三月四日电 (记者 艾启平)湖北力争成为中国内陆首个建设核电省份将成为现实。三月四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决定联手开发湖北咸宁大畈核电项目。
地处中部的湖北省能源资源缺乏。早在一九八八年开始,湖北就开始核电厂址选择,最初预选二十个站址,后筛选为五个。二00四年六月,位于咸宁通山县城东北的大畈镇被确定为湖北核电首选厂址,当年十月完成核电项目相关研究,并向国家发改委上报项目建议书,是中国内陆首个上报核电项目建议书的省份。
据了解,该项目开工后,将在五十五个月内建成。项目将分两期建设,总投资五百亿元人民币,首期投资二百五十亿元。湖北咸宁市长黄楚平今年早些时候在武汉向媒体透露,如果核电站落户大畈,装机容量将超过一千万千瓦,建成后每年可发电八百亿千瓦时,能有效缓解湖北能源紧张问题,也将给咸宁市工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今年,咸宁将成立相关项目公司,选好施工队伍,建设通讯、通水设施。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湖北省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迄今进展非常顺利:站场“四通一平”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厂址阶段的安全性评估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已经完成;投资近八千万元人民币的通山至大畈的公路(全长二十五点八七公里)施工已过大半。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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