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可组建国家的“国土应急安全部”,使协调性体制变为实体性应急安全统一指挥机构;另一方面,呼吁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在新一届“两会”的各工作委员会设置上,将“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更名为“人口—资源—环境—安全”委员会。
2008年春中国南方雪灾给世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灾后重建为完善国家及城市应急机制创造了良机,但我更以为在灾后重建规划中,最应思考的,还不是灾区重建的科学配置与评估实施了怎样周密的防灾规划,而是未来中国国家的综合减灾管理该如何布局。灾后重建,工作千头万绪,但由于正值新一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换届,所以极有必要思考机构建设上的应急与常态相结合的综合管理问题。
以雪灾为例,涉及范围如此之广,由任何一个省(区)或现行部(委)管理并执行都表现出问题,临时指挥部发挥了作用,但仍然存在体制障碍。我以为,凡灾必由总理亲自出面协调并督导,确实不符合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责权力的要求。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作法,在强化综合减灾的同时,设立统一的综合减灾管理部(委),如中国可称“国土应急安全部”。
2003年“非典”事件给国人的最大启示,就是面对危机事件,政府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统筹社会、财物、救援等方面,立即将危机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具备部门整合、结构严密、层次分明、职能独具、科学调度的管理综合体。虽然2003年“非典”后国家大力推进了从国家到地方、从宏观到基层的应急体系建设,但由于指导思想集中在要及时堵漏洞,要及时避险上,因而在一定层面上忽视了常态安全减灾建设管理体制的设置。如成立中央到地方的应急办,更多的职能是应急事件的协调管理,本次雪灾已暴露出其综合性不强、效率不高、准备不充分等弊端。
所以,建立由一个部委统管的国家综合减灾体制,会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防灾减灾行政效率,并降低重复建设所带来的成本。
从国际环境看,防灾减灾安全事业是政府应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所以,它体现了一种特别的责任和使命,而建设安全减灾的服务型政府恰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新标志。鉴于中国目前正大力推进“大部委制改革”思路,适时改革现行的突发事件应急体制已非常必要,因为用“大部委制”思路不仅是一次重构,更是一次难得的契机。
具体建议:一,可在国务院应急办的基础上组建国家的“国土应急安全部”,使协调性体制变为实体性应急安全统一指挥机构,无论发生何灾,不论灾害发生在何地,统一由该部在国务院指导下布置与应急救灾抢险活动相关联的所有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只有这种实体性的机构,才能在抓应急的同时,也强化综合减灾常态建设,实现国家减灾综合管理。
二,呼吁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在新一届“两会”的各工作委员会设置上,考虑名称的调整与变更,如现有的“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可否更名为“人口—资源—环境—安全”委员会。“安全”二字的加入不是形式上的,而是可持续发展观内容的完善及充实,它不仅将体现一种切合当前防灾减灾形势的整体安全观,更通过同时倡导人口、资源、环境、安全四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使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得到落实,这是国策之根本。
总之,希望按《国家“十一五”综合减灾规划》落实体制与机构建设,实现国家防灾减灾的“政府减灾行政”管理模式,此举将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赋予的新使命。
□金磊(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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