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时评:为何谩骂领导比特大腐败更“敏感”
2008年02月27日 14:5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表评论
2006年10月,换届选举期间,平顶山市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都收到了一条辱骂时任平顶山市委书记邓永俭的短信。对这条短信,上上下下都十分敏感,迅速上报公安部。短信发布者很快被锁定:时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的杜欣。他不仅交代了“短信事件”,还交代了贪污、受贿等犯罪事实:在担任新华区委书记的8年间,共收受149人的近千万元贿赂。(2月26日《检察日报》)
又一条蠹虫被揪了出来,大快人心。可是,痛快之余,笔者不由得假设起来:假使不出现“短信事件”,杜欣的特大腐败案能够被捅出来吗?他会不会继续做他的区委书记或者荣升其他的什么“长”。
查处特大腐败案和侦破短信事件,哪一个更重要?不言自明。可是,为什么短信事件能“马上”、“迅速”侦破,而对特大腐败案,则茫然不觉呢?是因为难以查处么?杜欣的腐败历时8年,收受了多达149人近千万元的贿赂,难道就没一点蛛丝马迹?俗话说,世界上不存在永远捂得住盖子的酱缸。更何况,杜欣的手段并不见得如何高明,仅仅因为短信事件,他就把自己的特大腐败罪行竹筒倒豆子一般地倒了出来,也不见得有多高超的技巧嘛。
对比短信事件的迅速被查处,我们可以窥见端倪:短信事件直接影响了市委书记的形象,“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对某些领导干部来说,这是比天还大的大事,当然得予以雷霆一击。而特大腐败案,受害的则仅仅是无权的普通百姓,自然可以不闻不问或少闻少问了。
如果能把特大腐败案看得和领导形象受损的短信事件同等重要,腐败分子还能够肆无忌惮地腐败吗?(谢浮名)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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