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化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肖扬强调,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把握队伍建设方向和职能作用定位,既突出了法官职业特点,又充分考虑了国情和体制现状,鲜明地提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命题,并把法官职业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固本强基、自我完善、夯实基础的重要途径,确保法官队伍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经过努力,法官队伍知识结构、学历层次、整体素质得到优化。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严格法官职业准入,建立条件严格、程序规范的法官选拔制度,保证法官从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条件和较高的素质。改革法官遴选制度,逐步实现从律师、专家、学者中选拔法官,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选拔法官,提高了法官的素质。在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缓解西部基层法官短缺问题。
“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突出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建立起身份明确、职责清楚、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格局。”肖扬说。
同时,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在中央的支持下,严格执行地方党政机关不得要求人民法院参与行政执法活动,不得将人民法院列入行政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不得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活动,不得向人民法院下达罚没、收费指标等规定,公正司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好转。
司法便民措施不断完善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运用于审判工作实际。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确立为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明确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和要求,制定10项制度,实施23项具体措施,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
肖扬说,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各项措施,普遍建立立案大厅,为群众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实行网上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开庭,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解决偏远地区当事人申请立案不便问题。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五年间,先后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27万人次,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54.8亿元,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
加强调判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有关文件,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加大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力度,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能够调解结案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能调解结案的,依法及时判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建立简易速裁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实行繁简分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使当事人尽快从诉累中解脱出来。五年来,全国法院适用民事简易程序速裁速决案件1496万件。
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健康快速发展。五年来,全国有2380个人民法院完成了审判法庭和审判功能用房建设任务,占全国法院总数的68.5%。切实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中西部地区需新建、改建的5944个人民法庭已全部列入国家专项建设投资计划,占全国人民法庭设置数的58.6%,中央投资27.3亿元。目前,3097个按国家标准建设的人民法庭竣工并投入使用。
肖扬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实现装备建设重心转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法院专项经费补助力度,从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出发,加强业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会同财政部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制定工作,全国大部分省级财政部门会同高级法院分档、分类确定了不同地区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肖扬表示,五年来取得的这些成就,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辛勤努力、无私奉献的结果。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随着“两会”即将召开,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更大的力量!(记者 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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