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要求六月底前必须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2008年02月24日 1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二月二十三至二十四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南方六月份将进入汛期,有可能面临新的自然灾害,因此必须在六月底前完成重建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及时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加大地方救灾投入,抓紧下拨中央安排的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统筹做好春荒救助和应急救助工作。
会议强调,要尽快开展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灾区各地民政部门要在二月底前摸清底数,三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六月底前完成重建工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先行启动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争取尽早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下拨中央和各级配套的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积极协商本级财政部门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积极协调发改、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控制建材和用工价格,减免行政收费,积极动员建房农民自身努力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期或提前完成。
会议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标准和办法,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保证救灾款物发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和督导,县级民政部门要随时跟踪乡村工作情况,确保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人,各项救灾款物落实到人。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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