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等主要城市防洪标准将达200年一遇
2008年02月21日 09:5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国务院新近批复了海河、辽河、松花江和太湖四流域的防洪规划,位于京畿要地的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明确,到2015年,北京、天津等主要城市的防洪标准要力争达到200年一遇。
该规划提出,力争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永定河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北京市、天津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石家庄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中等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重点支流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保护沿海城市、港口的海堤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他海堤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
对于城市密集,人口和产业集中,同时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的太湖流域,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确定上海黄浦江干流和城区段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城区段海堤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设防。
作为中国重要工业基地和粮食生产基地的松花江流域和辽河流域,两流域的重要城市如沈阳、长春、哈尔滨等,防洪标准均要求在2015年力争达到200年一遇或更高。(记者杨华云)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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