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媒体报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网站将成为百姓了解政府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然而,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承办的第六届(2007)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显示,省部级的政府网站较为完善,但县级政府网站绩效普遍不高。
推进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核心的目标在于迎接新的技术要素对政府管理提出的挑战,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政府管理体体制改革和政府创新,促进政府结构合理化和管理者素质的提升
自1999年我国实施“政府上网工程”以来,以网站为重点的国内电子政务得到了很大发展。调查显示,gov.cn域名总数已经达到500多个,而其他政府相关网站更是成千上万。据不完全统计,各类政府网站总数已经超过10000个。县级以上政府已经普遍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政府职能部门很多也接入了互联网。虽然国家投入巨资启动的“政府上网工程”的确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总体来说,目前的政府网站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除了几个经济发达、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外,多数地市的政府网站建设还不尽如人意,政府网站的绩效普遍较低。目前,政府网站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网站信息不全、陈旧、互动性差、应用性不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认识模糊等。很多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电子政务时存在比较突出的“新瓶装旧酒”、“内外两张皮”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简单地将电子政务和政府上网变成了昂贵的“面子工程”和摆设。从政府上网到电子政务,我们尚有很长的距离,可谓“任重而道远”。
政府上网工程的核心目标是什么?很显然并不仅仅是建一些政府网站,贴几张图片、发几条会议通知、介绍政府主要领导和职能机构等。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和经验表明,政府系统包括三个要素:结构、人员和技术。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都将引发其它要素发生相应的变化,并促进整个政府系统的变革。在信息开放的时代,政府电子化的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改变了政府系统技术要素。因此,推进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核心的目标在于迎接新的技术要素对政府管理提出的挑战,并以此为契机,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创新,促进政府结构合理化和管理者素质的提升。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将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视为“政府再造”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
政府上网工程,启动已近十年,声势浩大,耗费甚巨,民众当然有理由期待这样一项工程产生实效。但目前的绩效并不理想。
原因何在?根本性的原因,恐怕在于一些政府和职能部门并没有从政府创新和体制变革的层面,来认知和实践电子政务。因此,有必要重申:应当从建设“开放政府”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变革的高度,努力实现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的核心目标追求。
从政府创新和体制变革高度来推进电子政务,正当其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正是推进电子政务的一个契机。政府上网和电子政务的一个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网络化信息发布和信息整合。目前,各级政府都已经建立了门户网站,而我国互联网用户也即将达到一亿户。这两个方面的要素,表明网络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和收集平台,已经具有了现实基础。现在最紧要的任务,就是政府应当充分、有效地发挥网络作为信息平台的作用,而不能将政府网站当作“面子工程”或装饰。
将网络作为信息平台,首先要求政府网站成为可靠的、有效的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具有成本———效率方面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政府网站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需要注意,要想使政府网站成为可靠的信息发布平台,不仅需要在网络技术上下功夫,比如方便浏览和检索,更重要的是要求政府部门以民众为中心,及时、准确、充分地提供和发布信息。只有同时在技术和态度两方面下功夫,政府网站才能真正成为民众所信赖的信息获取平台。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技术已不是信息发布的障碍,政府及官员的观念转变,恐怕是政府网站能否成为有效信息发布平台的关键要素。是认真对待政府网站建设的时候了。
将网络作为信息平台,同时也要求政府网站成为有效的民意表达和公众参与平台。政府网站不应成为单向的信息发布平台,更不应当只是官员“发号施令”的高科技手段。政府应当将其网站建设成方便与民众进行互动、对话和交流的有效平台。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政府将网站建设成一个公共的“讨论空间”:政府将民众关心的事项予以公布、鼓励民众发表意见和评论、对民众的意见和评论进行认真的回应。在这样的过程中,现代公共行政过程所强调的互动性、公共性、民主性等核心价值得到彰显,而政府网站也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广阔的现代“公共议事空间”。
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和信息收集功能,将直接促进公共行政的公开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更为重要的是,以这两项基本功能为基础的政府网站建设,将进一步推进政府结构的变革、公共行政观念的变革、提升公共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素质。而这些,正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由此来看,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东风,完善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和民意表达平台的功能,正当其时。
作者王锡锌 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公众参与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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