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获世界肯定
世界各国的人民都在同腐败做着殊死的斗争。2003年10月,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为世界性的反腐败斗争以及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的依据与保证。目前,已有107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
近些年来中国在反腐败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在本次联合国反腐大会上受到了各国与会者的肯定与关注。反腐力度和国际合作的加大,在某种程度上打击了腐败力量。据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中国截至2007年12月31日,已从其他多个国家缉捕56名外逃贪官。
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公约内容。在机构建设领域,中国政府根据《公约》中要求各国成立预防腐败专门机构的设想,在国际上率先行动,于2007年5月31日批准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于2007年9月13日正式对外办公,让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贯穿于反腐败的全过程。它的成立使中国成为《公约》生效后最早成立国家级预防腐败专门机构的国家,此前仅法国有类似机构,但级别不高。
信息公开是对权力的最好监督,据前去参会的中国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中国政府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扩大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07年12月17日国家预防腐败局中文网站开通后三天,就收到1300余条网民留言和500余封电子邮件;到12月底,网站点击量超过1000万次,网民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在立法建设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2007年1月1日生效,有力地遏制了贪污贿赂犯罪以及金融犯罪洗钱。此外,以《公约》法律框架为基础,中国政府积极与他国达成双边反腐败合作文件,迄今已与五十多个国家签订了92项双边司法协助或引渡条约。
反腐合作依旧任重道远
本次会议的东道主代表、印尼政治、法律和安全事务统筹部长苏吉普托在致辞时说,腐败犹如癌症一样在地区、国家乃至全球蔓延,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各国政府近年来在《公约》框架下就履约监督、资产追回、技术援助等方面的合作达成诸多共识,取得一定进展,但面临的挑战仍然巨大,全球反腐败合作任重道远。
前不久,国际腐败观察组织“透明国际”公布了2007年的世界最腐败与最廉洁的国家排行榜,共有179个国家列入排名。这个排名根据腐败感受指数(CPI)进行排名。腐败感受指数是根据专家评估、商业分析以及民意测验得出的公共腐败感受水平。其中,索马里位列前茅,成为最腐败的国家。缅甸、伊拉克、海地、乌兹别克斯坦、汤加、苏丹、乍得、阿富汗、老挝分别为最腐败国家的前十名。而最廉洁国家是丹麦。其他最廉洁的国家前十名分别为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瑞典、冰岛、荷兰、瑞士、加拿大、挪威。由此可见,腐败现象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存在,成为全人类需要共同攻克的痼疾。
对腐败资金的追讨工作目前效果还不是很明显。据“透明国际”的一份报告统计,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窃取了约达一百亿美元的国有资产。而这些国有资产只有一部分被追讨回来,追讨过程却花费约18年的时间。尼日利亚耗费大约五六年的时间才追回一部分前领导人阿巴查腐败的50亿美元资产。印尼前总统苏哈托被估占有国有资产约有150至350亿美元。直到前不久他去世止,印尼在追讨进程中收效甚微。
各国政府近年来在《公约》框架下就履约监督、资产追回、技术援助等方面的合作达成诸多共识,取得一定进展,但面临的挑战仍然巨大。就本次大会而言,虽然由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与世界银行共同发起的资产追回机制也得到了更广泛认可和支持。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依旧分歧颇大,最终未能就成立资产追回专家咨询组达成协议。此次会议的另一个焦点就是《公约》的履约监督机制。虽然各国就建立这个机制已达成共识,但迄今为止,具体由何种组织形式的机构以何种方式完成履约监督,目前各方还未能形成统一意见。
对此,与会的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代表中国也提出建议,指出国际合作是履行公约的工作重点和优先事项。各缔约国应在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增进互信,加强反腐败合作的政治意愿;加强法律和司法实践信息收集、技术援助,提供立法配套措施;注重反腐败合作实效,减少国内法对合作的限制,简化审查程序,加快办案速度,适当降低证据标准,使引渡、司法协助、资产追回等国际反腐败合作得以有效展开。在全球反腐合作机制正在开始形成的过程中,如何使这样一种国际合作的机制能够真正付诸实践,并能高效率地运转起来,依旧是反腐国际合作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全球反腐败合作依旧征途漫漫,任重道远。(记者 汪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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