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城管之所以总是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不是其团队精神或者队容队纪不够整齐,而是某些城管执法者处于一种缺乏制度约束的状态。
有时候两件事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个颇费思量的事情,比如说成都有关部门鉴于各地频发的对城管的暴力事件,以及城管对别人的暴力事件,打算每年组织城管一线执法人员军训十天(据《成都晚报》报道)。
当地相关官员认为,军训可以“强化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和个人素质培养,使执法队员在吃苦耐劳和队容队纪等方面得到更有效的提升。”
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逻辑,通过军训能培养出类似军队精神的团队,更好的为大家服务。而我的逻辑是,一些地方城管之所以总是出这样那样的事情,不是其团队精神或者队容队纪不够整齐,而是某些城管执法者处于一种缺乏制度约束的状态。湖北天门事件里,几十个城管队员一起冲上去殴打拍摄了自己不文明执法的路人,不能说他们没有“团队精神”吧?如果这种团队合作精神要是还要加强的话,还真是挺可怕的。
军训确实能提高一个团队的整体性,好多企事业单位都把这招作为培训员工的手段来用。问题是在企事业单位,团队的整体性是有明确目标的,而且是有约束的行为。如果没有这些东西,整体性与团队合作精神是提高了,但往哪边提高就实在是不好说了。
在成都打算军训城管的同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今日起在网易上向所有网民征求意见,同时接受网民的公开评点。这个条例是用来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与执法权限,以及执法的程序与手段的。两相对比,自然是高下立判。
可问题是广州的这种做法在我们这里还不是常态,军训倒是一种常态。军训城管所代表的是一种试图用个人或者集体素质提高来达到目的的思考方式,这种所谓的提高即使在短时间内有效,因为没有合适的约束,终究还是成为一种具文。现代社会中更通行的做法是,对于权力的使用者,先不管你是不是素质高如圣人,都事先给你一个限定的界限。在这个界限内,你是不是圣人完全没有关系,只要遵守这个规则就算是完成任务。所谓法制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的。
说到底,这还是人治与法治的区别。老实说,等待大家全是圣人的日子我们已经过了好几千年了,可圣人没出现几个,反而还耽误了我们建设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的社会。而且这种通过军训提高城管素质的行为,到现在还被很多地方视作一种有效的方式,这让人有一种很无力的感觉。
更何况这种行为往往还是一种表现政绩的手段,用来证明自己是想了办法的,并没有尸位素餐、懈怠政务。但这种作为表现政绩的手段,使本来还可能有的那么一点效果也没了作用。这倒是最可怕的事情。(石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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