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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城管 媒体称城市管理理念需以民生优先

2008年02月16日 11:52 来源:光明网 发表评论

  城管与摊贩发生矛盾、产生冲突由来已久,结果大多两败俱伤——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摊贩呢则面临治安处罚。有人戏称城管与摊贩是“猫鼠关系”。从2007年5月起,北京市城管部门探索“疏堵结合”的柔性治理模式,对游商游贩摆摊由管理、管制为主转为疏导、服务为主,由“强硬执法”转为柔性执法,既规范了城市管理,又兼顾了游商游贩的利益,还满足了市民的生活,城管的亲和力也显著提升(2月13日《人民日报》)。从过去的“野蛮执法”到如今的“柔性执法”,北京市城管局推行的这些举措,的确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股清风。但笔者以为,对“柔性执法”这种创新行为,不能期望过高。

  理性审视北京城市“柔性执法”的具体举措,不难发现都是程序意义上,而非实体上的进步。因为“柔性执法”的理念仍然是严格管制,工作目标仍然是通过管制来达到彻底取缔摊贩的目的,从而营造城市的秩序。可以肯定的是,在没有承认路边摆摊和管治摊贩同样具有合法性的前提之下,当城管和小贩不能合法共处、仍然处于水火不容境地的时候,不管执法被涂抹上诸如程序正义和文明执法等怎样浓重的道德油彩,也难以防止城管执法的“暴力升级”,当“程序文明”和“实体文明”分属两个不同的价值维度时,“程序文明”并无助于“实体文明”。一个城市决策者对小商小贩的宽容度以及尊重度,很大程度上与城管执法的难度呈反比。可以相象,一个杜绝小商小贩存在的城市和一个把小商小贩当成宝的城市,即便是在执法的“程序文明”上相差无几,执法的效果以及执法的目标都会有着天壤之别。

  建设和谐城管,不能止于“柔性执法”。不少城市的经验表明,执法理念决定执法方式的选择,执法方式的取舍直接关系着执法目的的实现。从现实情况来看,仍然有很多下岗工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等待就业,自然就应多考虑增加就业机会,就需要我们转变城市管理的理念,变“市容优先”为“民生优先”。在政府的城管决策过程中,要让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使城管决策科学化、透明化、人性化,不能光由市政管理当局一方说了算。在城市管理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多运用经济手段而不是强制性手段管理市容。同时,要加强对小商贩的教育,对其在从业期间应遵守的规则进行培训,起码应让他们知道遵守市容管理法规、维护市容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让摊贩认同、融入城市,与城市建立共存共荣的血脉关联,建设和谐城管的目标才能实现,否则,冲突和矛盾将会伴随着城市管理始终。 (杨明生)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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