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案五被告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2008年02月14日 07:5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表评论
顾雏军案再掀波澜。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获悉,该案顾雏军、姜宝军、严友松、张细汉、刘义忠等五名被告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申请。
1月30日,历时两年半的顾雏军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一审结果。该案九名被告中除曾俊洪被判无罪外,其余八名被告均被判罪。
其中,科龙前董事长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并罚”而被判有期徒刑12年、罚款680万元;姜宝军也因这三个罪而被判刑5年、罚款12万元;刘义忠和张细汉均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判1年缓刑2年、罚款10万元;严友松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而被判1年缓刑2年、罚款2万元。
佛山市中院的审判长当庭宣布,如有不服,被告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为顾雏军辩护的汇联律师事务所的童律师告诉本报记者,顾雏军已于1月30日当天一审宣判后就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仍作无罪辩护。
据了解,刘义忠和张细汉均已在春节前提出上诉。而姜宝军、严友松的辩护律师也于昨天(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寄出了上诉的资料。这四名被告同样也作无罪辩护。
该案的一位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只要有一名被告上诉,那么该案一审的结果就还没生效。这意味着,这场“马拉松式”的刑事案件还将继续。而相关的向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索偿的民事案件,可能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王珍)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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