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始终铭记为民宗旨……始终恪守廉洁的品德,始终秉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思想和工作目标。”1月31日,再次当选的上海市市长韩正率领上海市政府新领导班子与新闻界见面时如是说。
“我们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是1月26日,北京市新任市长郭金龙带领北京市政府新领导班子与中外记者见面时所言。
这一段时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集中换届,新当选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代表班子成员纷纷发表“施政演说”,其中都有廉洁自律的内容,我们不妨称之为“廉政宣誓”。
其实,像这样的廉政宣誓并非现在才有。早在2003年1月28日,十六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召开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我们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定要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07年10月22日,新当选的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一定牢牢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一定自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决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努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中央领导机构成员为各级领导干部作了表率,从而使廉政宣誓渐渐成为中国政治的一道好风景。
廉政宣誓这道风景,好就好在各级领导干部向人民群众鲜明地表达了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坚定决心。一名官员廉洁与否,除了受制度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外,就是看其有没有廉洁的决心,能不能修身养性,控制自己的欲望。为什么在同样的制度环境下,有的干部清如水洁如玉,能够一心为公、一心为民,而有的干部却大肆贪污受贿,误党祸国殃民呢?关键在于其有没有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坚定决心。所以,廉政宣誓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领导干部敢于表白自己要廉洁自律。
廉政宣誓这道风景,好还好在各级领导干部勇于让新闻媒体、人民群众来监督自己的行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那么,由谁来监督官员权力的行使,又如何监督?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新闻媒体、人民群众来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以与记者见面等形式,发表自己的廉政誓言,并通过媒体公之于众,不仅对自己是一种鞭策,也为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廉政宣誓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就是领导干部能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廉政宣誓作为国际上反腐败的一种有效举措,在我国刚刚起步,现在只是“上行下效”,还没有成为一种成文的制度。不过,我们党和国家的反腐制度,从来都是总结实践经验得来的。在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从此,一些地方党委领导班子也开始向同级党委全委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十七大新修订的党章,顺理成章地将这一经验做法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推而论之,廉政宣誓将来“升级“为反腐制度,也是可能的。到时候,它就不仅仅是中国政治的一道风景了。(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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