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第十世班禅 弘扬藏传佛教的爱国主义精神
——纪念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诞辰七十周年
中共中央统战部
今年2月3日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诞辰七十周年。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缅怀这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国务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朋友、中国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纪念他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藏传佛教事业所做出的杰出贡献,学习和继承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西藏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1938年2月3日(藏历十六绕迥之土虎年正月初三日)出生在青海省循化县文都乡玛日村,俗名官保慈丹。1943年在他5岁时,经班禅堪布会议厅寻访,认定为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曲吉尼玛的转世灵童,被迎请到青海塔尔寺供养。1949年6月3日,由国民政府批准其为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灵童真身,特准免予金瓶掣签。1949年8月10日在国民政府特派专使关吉玉主持下在塔尔寺举行了盛大的坐床典礼,正式继任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1952年6月23日回到历世班禅的驻锡地扎什伦布寺。
第十世班禅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其一生业绩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不懈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的积累和政治上的成熟,表现愈加突出,历经坎坷而矢志不渝。正如他自己所说,“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热爱社会主义国家;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珠那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的当天,第十世班禅致电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表示竭诚拥护中央人民政府,称颂“今后人民之康乐可期,国家之复兴有望”,表现出难能可贵的胆识。
20世纪50年代是西藏社会发展变革的重要历史时期。面对西藏少数分裂主义势力在帝国主义怂恿下进行的分裂祖国活动和阻止社会变革的企图,第十世班禅表现出旗帜鲜明的爱国主义立场,与分裂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50年底,西藏当权的分裂主义分子派遣非法的“亲善代表团”去美英等国寻求所谓“西藏独立”,乞求军事援助,妄图以武力阻挠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第十世班禅领导的班禅堪布会议厅致电中央,严厉谴责这种分裂祖国的行径,揭露其实质是“企图勾结帝国主义,反抗人民政府,以达其脱离祖国,出卖西藏的阴谋”。1956年11月,他应邀去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针对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乘机策划“西藏独立”的动向,利用各种活动场合,讲述中印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介绍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在各方面的进步和成就,强调要遵守《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他旗帜鲜明地拒绝了一些人邀他同去噶伦堡的要求,提前回到西藏,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光明磊落的爱国立场和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态度。1959年3月,当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公然背叛“十七条协议”,发动武装叛乱,失败逃往国外时,第十世班禅致电西藏工委和军区,谴责分裂主义分子的叛国叛乱罪行,正气凛然地站在祖国和人民一边。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责成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任命他为自治区筹委会代理主任委员。他当即致电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坚决拥护国务院的决定。在他主持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工作期间,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平息叛乱和民主改革的方针、政策,为西藏社会的根本变革和人民翻身解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7年至1988年,西藏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与境外分裂势力相勾结,在拉萨制造了多起骚乱事件。第十世班禅多次发表讲话,坚决谴责这种分裂祖国、破坏西藏人民根本利益的行径,严正声明:“我维护祖国统一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对于分裂祖国的行径,我过去反对,现在反对,将来也反对,我愿为维护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做出最大的牺牲。”
第十世班禅是著名的国务活动家。他自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同年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后,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作为国家领导人,他一生中参加了大量的国务活动。无论是在祖国各地视察工作,向信教群众讲经传法,还是出国访问、会见外宾,他都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以坦诚和真诚,以对祖国和民族的热爱,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并以亲身体验,阐明这些政策的正确性。他把为国效力、恪尽职守与关心西藏的发展与进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曾多次率团出国访问和在国内接待外宾,为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使世界各国人民认识西藏、真实了解西藏的发展进步做了大量工作。
第十世班禅是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朋友。他与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在西藏革命、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49年9月正式坐床继位不久的第十世班禅面临着一次重大的历史性抉择:是追随国民党离开大陆,还是留下来与共产党合作。年仅11岁的他在对共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了初步了解后,毅然做出留下来与共产党合作的决定。1951年5月23日,“十七条协议”签订,是西藏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标志着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标志着包括藏民族在内的中国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消除了历史隔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空前大团结,也标志着几百年来处于封闭、停滞状态的西藏社会内部开始实现了真正的团结。第十世班禅为“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51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开始在北京进行谈判时,第十世班禅和堪布会议厅主要官员就来到北京,向中央政府反映西藏的有关情况,同时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5月23日“十七条协议”签订后,5月28日第十世班禅即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协议。此后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协议。
他作为党外朋友,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藏语文的发展使用,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等,都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采纳。他经常鼓励各族各界爱国人士要听党的话,跟党走,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他尤其重视和强调维护汉藏民族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强调藏族离不开汉族,汉族也离不开藏族,为维护和加强民族团结做出了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改革开放。他多次强调,国家的进步离不开改革开放,西藏的繁荣同样离不开改革开放,为西藏加快改革开放步伐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第十世班禅是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他从三岁开始,按照经师口授,从复述背诵一些佛言祖语起步,到成年后自觉地博览佛经,一生潜心钻研教义,孜孜不倦。对佛法真谛的领悟和阐释有独到之处,对佛教哲学的若干原理的钻研和运用,融会于心。他是佛位很高的活佛,更是佛学造诣很深的高僧。他著有《菩提道次第广论简释》、《喜金刚生圆次第》等显密经学著作。1956年在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年纪念大法会期间,被授予婆罗奈斯佛教大学荣誉佛学博士学位。1958年在西藏扎什伦布寺辩经大法会上,考取了最高“噶钦”(意为“善知识”)学位。第十世班禅衷心地热爱自己的宗教,不遗余力地推动藏传佛教进行必要的改革,朝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向发展。西藏民主改革时期,他赞成并身体力行废除寺庙的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提出“宪法进寺庙”的主张。粉碎“四人帮”以后,他多次告诫:寺庙不在多,而在于真正能够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成为弘扬佛法、弃恶扬善的场所;僧尼不在多,而在于素质高,真正能够遵循释迦牟尼的训诫,信守教规戒律,研习显密教义,把释迦牟尼的精神继承下来,发扬光大。在培养藏传佛教的修行僧人方面,他力主培养一批政治上爱国守法,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宗教上有一定造诣的佛教知识分子。为此他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一起创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主持编写教材并担任院长。1985年,他还亲自主持制定计划,在扎什伦布寺进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民主管理办法的试点,总结出一套很有价值的经验,为探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藏传佛教寺庙的管理和建章立制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9年1月28日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英年早逝。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受到应有的重视。按照历史定制和藏传佛教仪轨,1995年圆满完成了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及坐床,第十一世班禅健康成长,得到藏传佛教界的普遍拥戴。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标志着政府将活佛转世管理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于更好地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时期西藏工作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帮助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自治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斗,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持续稳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正处于历史上发展和稳定的最好时期。
在纪念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诞辰七十周年之际,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第十世班禅的爱国主义精神,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