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医保资金被挪用案(本报2007年12月25日一版曾作报道)一审宣判,5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吴忠市中级法院认定石嘴山市医保中心原主任徐福新、石嘴山市医保中心财务科原科长李斌、石嘴山瑞祥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原董事长徐福宁3人挪用医保资金3233万元,并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徐福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徐福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原职员刘飞有期徒刑十四年,农业银行银川广场支行原职员艾斌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李斌应徐福宁要求,将其保管的石嘴山市医保中心18张面值2733.5万余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陆续交给其使用。徐福宁为将汇票变现,委托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员刘飞质押、贴现,刘飞又转托其朋友农业银行银川广场支行职员艾斌办理质押、贴现。在变现过程中,艾斌获取好处费18万元,刘飞截留43万元,扣除各种“中介费”后,徐福宁实得款2620多万元。其间,徐福宁为感谢刘飞,还送给其一辆价值7.98万元的轿车。
2005年4月底,李斌将给徐福宁承兑汇票的事告诉医保中心主任徐福新,徐福新不仅不报告,反而极力劝阻李斌自首。由于徐福新的包庇、纵容,2005年8月,李斌将另一张500万元面值的汇票交给徐福宁,徐福宁通过找人贴现,又得款490万元,前后实得贴现款3110万元。
2005年,徐福新为平罗县医药公司、石炭井医院与石嘴山市医保中心三家相互抹账提供方便,事后收受平罗县医药公司经理李某感谢费2万元。2006年9月,为索要债务,徐福宁指使他人将马某挟持到一宾馆房间内,殴打、威逼,并限制其人身自由30余小时。
一审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记者 薛正俭)
短评:
3233万元的“养命钱”被挪用,令人触目惊心,而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个案例在全国范围内不是孤立的个案。这类案件频繁发生,凸显出社保资金运行、管理方面的“软肋”。
国家早就明确要求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账户,最终形成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银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然而,不少地方却并未真正做到。石嘴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竟然以收承兑汇票为名,不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账户,最终导致3000多万元资金被挪用。
监督体系不完善,社保资金运作本身不公开、不透明,道德自律又极易失效,社保资金难免不“岌岌可危”。这恐怕就是这类案件屡次发生的几个主要原因。
社保资金发案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想必早就发现了;如何从制度上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专家们也想必比媒体更有发言权。现在的问题是尽快行动起来。一句话,社保资金管理不能再软了!(一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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