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8日电 《澳门日报》1月28日发表题为《人大代表就应讲真话实话》的社论说,作为人大代表,就必须切实做到人民选我,我为人民,深入基层,听民声、纳民意,了解民众最急、最想、最忧、最盼的事情,做到有的放矢,为百姓的根本利益请命,为人民讲真话、讲实话。只有人大代表不再惧怕,才敢于言民志、表民意、争民利,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社论原文摘录如下:
广东省人大日前在分组审议两院报告时,列席讨论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直言指出司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谈到“纪委书记在书记领导之下,就不敢监督书记了”。他的发言,屡次被同组代表打断。
打断发言的代表说,“这不是我们组的意见,是你个人的”、“这话只有全国人大代表可以说,省人大代表不能说。我们都听不见。”还退场而去,离开前更对在场记者说:“不要把我写上,我没有这个意见”。这一报道见报后,立即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舆论谴责。
正是出现了不敢讲真话、甚至不敢听真话的代表,内地民众将其称为“三手代表”,即:表决时举举手,听报告时拍拍手,散会后握握手。其实,“这话只有全国人大代表可以说,省人大代表不能说。”正好反映出部分省级或地方人大代表的心声。人大代表之所以不敢批评政府实权部门,要么是当初选民没有把敢于讲真话、敢于为民吶喊的人选为代表;要么就是反映当前仍欠缺人大代表评论同级政府的氛围。
人大代表担心讲出真话后,可能遭到打击报复。一些人大代表资格的取得,来自“官赐”,其言行举动自然要对赐予的上级负责,而维护上级的利益也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些人大代表责任意识淡薄,只看重人大代表闪光的荣誉,却忽视人大代表这一名称后面的重大责任。
在代议制度的政治文化中,民意代表的声音和言论无论对错,都应被视为是正面和积极的。倘若没人说话,或没人说真话,甚至自己不说真话还不让别人说真话,则代议制和议会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只有暴露问题、为民意表达找到渠道,才能解决问题,而国家和社会并不会因激烈的言论受到伤害,反而会因为缺乏这种言论而受伤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如果在最高权力机构连真话实话都不敢说,那又如何议政、如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如何解决民众的问题?而作为人大代表连真话实话都不敢认同,还有何资格来代表人民?
合格的人大代表,在参加人大会议前,就应深入基层,汇集民意,对居民当前最为关心的问题提出议案。特别是当民众对政府某些做法不理解时,平时难于找到合适的机会、途经或渠道反映,人大代表更要借助人大会议的大舞台,传达民众心声,让政府高层掌握真实民意。
人大代表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在选举人大代表时,都要选举政治和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较好和较强的人,以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
而作为人大代表,就必须切实做到人民选我,我为人民,深入基层,听民声、纳民意,了解民众最急、最想、最忧、最盼的事情,做到有的放矢,为百姓的根本利益请命,为人民讲真话、讲实话。
为保障人民代表执行职务,《代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第三十九条还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但在现实中,仍有人大代表担心“因言生祸”。想从根本上消除这一现象,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管理制度和履职考核机制,制定代表奬惩条例,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只有人大代表不再惧怕,才敢于言民志、表民意、争民利,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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