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海淀团部分市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约见两名副市长候选人的约见单。两天后,此次北京市人代会上新提名的两名副市长候选人,在海淀团4组会议室里和代表们进行了1个半小时的交流。双方对这次交流十分满意。
把这次交流放在行政官员选举制度演进史上,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按照目前的法律,各级行政长官都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间接选举产生的,即由相应的各级人大选举产生。因而,各级人大代表的责任就十分重大。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行政长官享有相当大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否有效地服务民众,行政长官的选举,是第一道关口。如果选出德才兼优的行政长官,行政权力、公共资源就有较大的可能被用于造福民众,相反,民众可能受权力之害。
不过,目前各级人大组织的行政长官的选举,却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享有选举权的人大代表对有关方面提出的行政长官候选人,经常缺乏必要的了解,很多只是通过官方文件了解一点工作简历,对于其性格、表达能力、工作能力、沟通能力等等均不了解,更不要说了解其品德了。
根本的原因就是,一些行政长官候选人“藏在深闺”,缺少与人大代表的接触,人大代表无从面对面对其进行观察、了解。对于连任的官员、或者从本地副市长升任市长的行政长官,资历较深的人大代表可能还有一些面对面接触,但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却并无这种机会。至于那些从外地调来获得提名或者初次成为候选人者,大多数人大代表都与其没有面对面打过交道。而候选人的大多数才德,是需要面对面打交道才能掌握的。于是,人大代表就只能在未掌握候选人信息的情况下投票,这样的人大代表其实未能尽到自己的责任。
当然,在国内很多选举中,都存在这类问题。比如,在一些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选民就缺乏面对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机会。恐怕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一些选民干脆就不去投票,他们也确实没有办法在自己不了解的几个姓名间进行选择。近些年来,一些选民作出了努力,要求人大代表候选人与自己见面,相关制度也已经作出修改,人大代表候选人在选民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应当回答选民的问题。
这一次,北京市人大代表则在行政长官选举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他们主动要求面对面地了解候选人,要求候选人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和学识背景,在现有工作岗位上的创新思路,如果当了副市长,有什么设想和思路。他们所要了解的内容都是十分浅显的,但候选人就这些问题面对面地作出回答,将使人大代表的选择更加理性、负责任。事实上,对于一个有一定人生经验的人大代表来说,仅仅观察候选人的言谈举止,就可以掌握很多有助于明智选择的信息。
或许可以期待,北京会有更多人大代表、更多地方的人大代表在选举行政长官的时候,提出这样的要求。人大代表在现行政体结构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尤其是在行政长官选举中享有投票权。那么,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负责任地在行政长官选举中投好自己的一票,这是人大代表的法律与道德责任。
另一方面,从候选人提名者、选举组织者的角度看,恐怕也应当考虑,有没有可能将这种面对面沟通的做法制度化。毕竟,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关键所在,要推进民主政治,就必须从完善选举程序做起,那让选举人与候选人面对面地交流,是一个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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