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到2007年5年间,全省(注:四川)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924人、厅级干部5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昨日向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下,全省检察院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
去年查处“社保蛀虫”17人
“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贯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始终,从2003年到2007年5年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依法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不起诉率均下降了12.3个百分点。
其中,去年一年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厅级干部7人,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非法用工背后的渎职犯罪93人,贪污挪用社保资金的17人,严重危及食品、药品安全的45人,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472人。
邓川称,在商业贿赂方面,检察机关以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共立案查办598人,其中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犯法”的433人,上升25.5%;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举报失实 检察机关公开正名
省检察院制定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在此办法的指导下,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审查、分案办理等改革措施,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
邓川表示,通过初查,检察机关还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依法纠正原刑事处理错误案件28件,给予刑事赔偿34件,支付赔偿金59万元,返还财产81万元。
铲除黑恶势力1260人
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是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的突出打击对象,开展了打击破坏“油气田”、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活动。
记者在报告中看到,去年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黑恶势力1260人,起诉686人;批捕杀人、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犯罪1862人,起诉1946人;批捕毒品、赌博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20911人,起诉22619人;批捕非法拘禁、强迫职工劳动、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236人,起诉264人。(记者 刘祎)
报告·数字
查办职务犯罪:从2003年到2007年5年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924人、厅级干部56人。
查处“社保蛀虫”: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非法用工背后的渎职犯罪93人,贪污挪用社保资金的17人,严重危及食品、药品安全的45人,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472人。
打击商业贿赂:立案查办598人,其中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犯法”的433人,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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