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省(注:河北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副主席郭东海接受本报(注:燕赵都市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作为工人的保护者,省总工会正在探讨小型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以及直选产生工会主席的方式,使工会更能代表广大劳动者与老板们进行谈判。
据介绍,这些举措跟《劳动合同法》等系列劳动法律实施的背景有关。单个工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强资本弱劳力的劳动关系中,工会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关法律也将集体协商工资、决定劳动条件、劳动合同内容的权力赋予了工会,工会的作用越来越提到重要位置。
郭东海告诉记者,到2007年底,河北省工会会员已经达到1052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达到400多万,以前只有国企、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才有工会组织的现象已成为历史。如今,无论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任何形式的用工,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参加到工会组织中,用集体的力量保护自身权益。
郭东海说,他们严密关注了去年底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一些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并正在探讨工会组织的改革。
他介绍说,第一项改革是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职业化。因为一些企业的工会主席有的跟老板有亲属关系,或者饭碗掌握在老板手里,不能放开手脚为工人维权。省总工会于是探索在基层小型非公企业推行工会联合会主席职业化的道路,具体做法是,在小型企业,由上级工会推荐主席候选人,并且由上级工会支付报酬,工会主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独立性。
另外,在一定规模的企业,省总工会还将探讨由职工会员直选工会主席的办法,工会主席经过演说搞竞争上岗,并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罢免,这样的工会主席工人认可度和公信力都会很高。目前,这一方法已有小范围的试点,今年还将在一定范围内推行。
郭东海还告诉记者,他们还制定了企业工会主席合法权利保护条例,正当履行职责的工会领导如果受到用人方的处罚,上级工会可以出面干涉并给予保护,计划设保护基金给予他们经济补偿,减少工会组织为工人维权的后顾之忧。(记者 吴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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