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大部门体制,是针对政府机构设置的现状提出来的。同形势与任务的要求相比,政府机构和职能仍然存在着许多不适应之处。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所谓“大部门体制”,是指把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及相近的机构归并成一个较大的部门。
实行大部门体制,关键在于使部门的职能配置有机统一,做到责权一致,便于部门间协调配合和实行问责制。
实行大部门体制,是针对政府机构设置的现状提出来的。1978年以来,我国政府机构虽然经历了五次改革,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同形势与任务的要求相比,政府机构和职能仍然存在着许多不适应之处,突出的是:一些需要集中管理的职能过于分散,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如食品安全涉及9个部门,造成职能交叉,权责不清;交通运输分运输方式设置独立部门,难以适应建设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需要,导致铁路、水运等绿色运输方式发展滞后;能源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缺乏一个统一管理的独立部门,不适应建立现代能源产业的要求;促进互联网、电话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曾写入“九五”、“十五”规划、也写入“十一五”规划,但由于管理职能分散,至今未能实现。
有些管理职能又过于集中,决策、执行和监督集中在一个部门,权力缺乏制衡,不利于廉政建设。
实行大部门体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目前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仍比较多,行政许可事项仍然较多,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到位,如规范市场秩序,虽经多年努力,仍不能令人满意。
实行大部门体制,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要求,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运行,要有利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在继续重视经济建设的同时,对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重视程度亟待提高,以确保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
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各方面都很敏感。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有计划、有步骤进行。要经过充分研究、科学论证和周密部署。既要借鉴国外经验,更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有些看不准的事情,应进行探索和试验。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应当与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各项改革同步协调推进。
在去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有记者问我关于大部门体制问题,我对其必要性作了简单回答,但未及全面论述。之后媒体和网络上误传我对金融领域实行大部门体制的见解。我认为,设置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适应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多年来,他们对加强金融监管、规避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分业监管的改革决策是正确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的任务,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金融领域的四大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从目前各方面任务的要求来看,由四个部门分工负责,更有利于完成十七大提出的任务。
□郑新立(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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