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 中新社发 陈立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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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 中新社发 陈立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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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尹蔚民日前透露,要“抓紧研究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框架”。这是自十七大报告提出以来,有关部门对建立国家荣誉制度的首次正式表态,表明此项工作已经被正式列入议事日程。
“中国将设国家荣誉制度”的消息一出,引发热烈讨论。谈到国家荣誉制度,人们最关心的是:谁有资格获得这项荣誉?
本报与新浪网的联合调查“谁有资格获得国家荣誉”结果表明:在包括文化、体育、科技、企业和政界人士的10人名单中,支持率名列前茅的是科学家袁隆平、官员潘岳、李金华和运动员刘翔,而文化界人士——成龙、张艺谋等人则齐刷刷排在了末尾。
成龙们让外界更了解中国,向世界推广了中国的形象,但是参与调查的网民们似乎更看重“内政”。在他们眼中,国家荣誉更应该授予解决了温饱问题的袁隆平,和数次刮起环保、审计风暴的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
现有国家级表彰名目繁多
尽管国家荣誉制度的设立尚处于研究阶段,但在过去的50多年里,中国政府从未中断过对各种先进人物和事迹的表彰。
建国初期,最著名的国家荣誉莫过于“十大元帅”。而近年来,科技领域的表彰则最为耀眼——1999年,因研制原子弹、导弹和人造地球卫星作出突出贡献,23位科技专家被授予“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000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设立,“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和中国数学机械化研究创始人吴文俊成为首届获奖者。2005年,“神六”航天员费俊龙、聂海胜又双双获得“航天功勋奖章”。
文化工作者同样得到了不同形式的表彰和奖励,如“人民电影艺术家”夏衍、“人民作家”巴金、“人民艺术家”常香玉等。
常规的国家级表彰也在逐年进行中,“全国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及各领域的“先进工作者”已经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称号。然而,尽管名目繁多,但格局狭窄、囿于单一行业、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使得这些国家级的荣誉称号并不能获得最令人尊崇的地位和最广泛的认可。长效和完善的奖励体系尚未建立,许多为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未能获得应有的嘉奖。
因此,在这种背景下,通过党代会报告提出、并以立法形式设立一种有别于以往的“国字号”荣誉制度,便显得尤为引人注目。而两名官员在榜单中的高排名,更是出乎意料。
官员是否有资格领奖成争议焦点
“潘岳、李金华等‘个性高官’敢于直言,勇气难能可贵。”郑州市民孙先生说。在《国际先驱导报》随机采访的参与调查网民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在目前的体制背景下,敢于突破樊篱、坦陈心迹的官员,特别是省部级高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心,他们获得一定的荣誉是众望所归。
但另一部分人表达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官员不应有资格获得国家荣誉。反对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政府是花纳税人的钱维持运转的,官员的工资来自广大纳税人。因此,为人民做好本职工作,是人民公仆的本分。他们仅仅凭借做好自己的事情,是没有资格获得国家荣誉的。其二,政府部门是荣誉授予的主体。因此,隶属政府部门的官员需要“避嫌”。
也有人对官员的资格问题持相对温和的态度。供职于南方某周报的时政记者马先生说:“官员做出重大成绩虽然是他应该的,但是把本职工作做得非常好,也应该可以获得荣誉。”他建议,可以严格限定官员获奖比例,这个比例要很低,只有作出了特别重大贡献才能获得这项荣誉。此外,给政府官员授予荣誉要启动特别程序,严格审查,作为额外的特别授予,不占固定名额。
还有人建议,像一些政绩突出的官员,可以以其他的方式进行表彰,如民间组织评选的荣誉称号,或者政府内部的升迁体系等。
受表彰者范围应涵盖社会各界
除去官员,国家荣誉的授予对象是否应该涵盖文化界、企业界、学术界,以至社会各界?
本报与新浪网的联合调查结果,从民意的角度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回溯“国家荣誉”的提出过程,同样可以得出相同的答案。
国家荣誉制度被提上议事日程,与“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呼吁不无关系。据报道,在2006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河南代表团的周春艳等32位代表就曾提出第1006号议案,建议建立特殊贡献公民荣誉称号制度,以规范荣誉称号的表彰机制。2007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格兰达集团策略发展委员会主席韩方明又建议,制定国家荣典法,统一规范荣誉勋章制度。
可以看到,在最初的提案中,国家荣誉的授予对象并没有限定领域。也就是说,不论是成龙、袁隆平还是刘翔,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获得国家荣誉。
今年1月4日,新华社播发消息,对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设立国家荣誉制度”进行了专项解读。与此同时,来自人事部的消息称,国家荣誉制度的具体措施还没有任何定论,预计这一体系将在未来几年内才能全面建立。设立一种面向社会各界的国家荣誉制度已成为多方共识。
七成网友赞成物质奖励
“特权”和“物质奖励”是围绕国家荣誉制度的两个热门话题
自十七大报告提出,并经人事部部长尹蔚民确认以来,“中国将设国家荣誉制度”的消息引发了各方的热烈讨论。“特权”和“物质奖励”成为围绕国家荣誉制度的两个热门话题。
对于这样一项意义重大的荣誉制度,保持评选的公正和严肃成为共识。时评家童大焕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与国家荣誉体系严格区分。在国家荣誉制度出台之前,一些地方存在着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当作荣誉称号相授受的做法。随着国家荣誉制度的出台,它们应该各就其位,各尽其能。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则敏锐地指出:目前荣誉评定中的另一倾向在于,不幸的死者和绝症患者经常成为各类荣誉奖项的获得者。这些荣誉的获得者被人为树立成“不食人间烟火”的“超人”形象,使得荣誉制度的激励、凝聚与示范作用根本无从发挥。他认为,代表国家形象的国家荣誉,必须校正这一荣誉评定标准。
对于“国家荣誉是否应配发物质奖励”的问题,本报和新浪网联合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七成的网友持赞成意见。但也有网友担心:如果加上物质奖励,很多东西就容易变质。
旁观海外荣誉制度
西方国家的勋章更加强调功绩性,具有对内平民性、对外国际化的特点
在英国,有一种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脱帽致敬。他们不是富翁,不是高官,而是佩戴“嘉德勋章”的人。
“嘉德勋章”是当今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骑士勋章,可以追溯到公元1348年。它属于英国荣誉制度最高的一级,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够获得这枚勋章。
包括“嘉德勋章”在内,英国由国家授予的勋章共有九级。除位于顶端的“嘉德勋章”只能由国君提名和决定外,获荣誉称号的本国公民人选一般由首相向女王推荐,外国公民人选则由外交部向首相推荐。政府分别于每年女王生日和新年,两次公布获得荣誉称号者的名单,并举行盛大的授予仪式。
设立国家勋章或其他国家荣誉,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惯例,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勋章制度已经存在了数十甚至数百年。除英国外,较为典型的还有:
法国最高级别“荣誉勋位勋章”。它用于表彰在民事和军事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法国公民,名额有限,入选条件极为苛刻。
美国的“国会奖励”和“总统奖励”。前者包括国会奖、国会金质奖章、国会荣誉奖章和其他国会奖励,国会奖主要用于推动14至23岁的青年人在创意、成就和完美方面的成长;国会金质奖章奖励给终身贡献或取得某项成就的公民;国会荣誉奖章则是国家的最高军事奖章,用于表彰作战英勇、自我牺牲的军人。而“总统奖励”则包括总统自由奖章、总统公民奖章、全国反恐战争奖和全球反恐战争服务奖。
中国香港的“太平绅士”制度。这是一套旨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司法辅助制度,政府委任对香港社会有“重大贡献之人士”为“太平绅士”,以协助政府维持社会治安。“太平绅士”不仅是一个体面的荣誉,更有一定的实职。
勋章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等级标志。随着时代的发展,西方国家的勋章更加强调功绩性,具有“对内平民性、对外国际化”的特点。所有对国家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国公民或者外国人,都列入国家荣誉的授予范围。有专家指出:这些特点都值得中国借鉴。(方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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