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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有关社会民生立法项目将有44项

2008年01月10日 09:4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2008年将是我国社会立法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由民政部负责的有关社会民生的立法项目将有44项之多,其中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促进法在内的法律6部,行政规章16个,部门规章22个。”日前,在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等单位举办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来自民政部门的权威人士部分介绍了今年的社会立法计划,并希望围绕社会建设的主题,宪法学、社会法学等诸多学术理论研究能更多地与具体的社会立法、执法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推动社会建设领域的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与科学立法。

  在我国过去的改革发展实践中,经济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失衡现象不仅在现实的社会格局中普遍存在着,而且在立法领域也同样存在。主要为规范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而进行的社会立法,长期处于相对滞后与缓慢的状态,从而逐渐演变成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性瓶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民生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这种相对失衡的状态开始得到一定的纠正。近年来,不仅有关社会民生的立法正在日益增多,而且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从而把原先三位一体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扩充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对此,与会专家纷纷认为,全面崛起的社会立法不仅将承担着解决民生问题、破解社会矛盾的现实任务,也将逐渐走向我国社会的中心舞台,迎来一个日益辉煌的时代。

  但是,在社会建设与社会立法积极推进的过程中,由于过多局限于一些抽象命题与概念的争议与考究,一些学术理论研究缺乏对我国社会具体国情的了解,缺乏对国外相关实际情况的把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相对落后于我国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立法实践工作。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等诸多与会专家学者纷纷认为,无论是社会建设还是社会权的实现,都迫切需要来自宪法学、社会学等学术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更多更为系统、深入地理论探索,学术研究本身绝对不能落后于社会建设及其立法等具体实践工作。

  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多名宪法学者与社会法学者围绕社会建设、社会权、社会保障、劳动权以及劳动合同法等热门话题,分别从社会法学与宪法学的角度加以了论述与探讨。(记者阮占江)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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