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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校长被拘”事件揭出职业教育累累伤痕(2)

2008年01月09日 06: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150元弥足珍贵,又姗姗来迟

  高勇最早听说这笔助学金是在2007年3月。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此,中央财政支出将由上年18亿元增加到95亿元,明年将安排200亿元”。

  到2007年6月21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办法》还明确要求,“学校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这意味着,如果9月开学,10月学生就应该拿到第一笔助学金150元。

  高勇和那位承包的老师商量,既然国家有这笔钱,那么家里实在困难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就先欠着,等钱到了再补。

  但这笔助学金迟迟未到。等绥德县要求把受助学生名单、身份证号交到县里,已经是10月了。

  再往后,2007年11月12日,榆林市财政和教育部门才下发关于中职教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等这通知发到绥德县又晚了一个月,高勇12月18日才在县教育局见到这份通知。

  对于助学金为什么来晚了,绥德县教育局一位分管职业教育的负责人说,因为今年国家政策好,陕西省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猛增,大大超过了预期,因此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事先拿出的预算不足以保证助学金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后来研究来研究去,最后才决定每个学生先发半年,即此次的750元。

  从中央到省到市到县里职教政策为何总是慢几拍

  2007年12月14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副主任张光明宣布,截至12月12日,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湖北、广东、海南、四川、云南、青海、宁夏这11个省份及深圳、宁波两个计划单列市,中职学生的助学金已经全部发到学生手中。其他地区则正在发放。

  从某种程度上说,在这些省、市,助学金并没有如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办法》那样,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发放。

  “有件事挺奇怪,一个政策从中央到省、从省到市、从市到县,总是要慢几拍。”被称为“老职教工作者”的高勇说,“这一慢可能是几天,可能是几年甚至是几十年。”

  高勇1988年起担任绥德县农职学校校长,1989年调任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

  高勇说,上世纪80年代末,中央就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90年代他去北京开职教工作会,当时分管教育的李岚清副总理提出“三教统筹,以职教为突破口”。高勇为此挺兴奋,一回到县里就着手搞调研,接着就给县领导送可行性分析报告,后来都没有回音。“也不知人家看了没?”高勇说。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后来这被认为是“职业教育的春天”。但在高勇看来,这股春风吹到绥德县已经是2007年。这一年,陕西省把绥德县定为“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县”,绥德县里很快就把“发展职业教育”列为该县重点解决的十件大事之一。2007年底,一个占地138亩的职教中心也开始动工。

  一位教育工作者透露,实际上,这个职教中心2004年就开始筹建。“本来就想在农职校的基础上扩建职教中心,之后说火车站要扩建,那农职校就得搬迁,另外找地方建职教中心。后来县里说没钱,火车站可能不扩建。”一来二去,耽搁了3年。

  高勇今年54岁,他说自己还有一年就要离职,以后想到别的职业学校做个行政助理。

  记者这几年去过沈阳、天津的一些中职学校,见识过这些学校上千平方米的实训基地,动辄价值几百万元一台的数控机床;再置身绥德县职业中学,多少能体会到,为什么一个中职校长会急得拉住县长的车门。(记者 蒋昕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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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部分中职学生未收到国家助学金

  学校称并未扣发

  据《长江商报》报道,近日,武汉某中职生反映,开学4个多月了,他们的助学金却还迟迟没领到。记者就这一问题走访了武汉市多所中职学校,发现确实有部分中职学校未按月将钱发放学生。

  被投诉学校的朱老师介绍,学校并未扣发学生的钱,未准时发放另有原因。2007年是助学金发放的第一年,许多程序和手续学校都不熟悉,尤其是在为特困学生办卡时遇到了困难。除了工商银行,其他所有银行办卡都需交年费,金额几十到上百元不等。为了保证助学金能够足额发到学生手中,所有的中职学校在工商银行排起了“长队”。

  “因为我们排得比较靠后,所以助学金的发放也比其他学校要晚些。”朱老师表示,拖了4个月的助学金将一次性打入学生的卡中,发放到每个人手上。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支出,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顶抵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也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受助学生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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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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