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主政治》周刊1月2日15版《“红头文件”评点》栏目报道了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教育局依据10年前颁发的“红头文件”向学生借款一事。4日,记者再次赴商丘市梁园区采访获悉,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促退还了所借款项;作为向学生借款依据的“红头文件”《中共商丘市委(现梁园区委)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决定》也已废止。
社会各界:
废除过时文件得民心
1月4日下午,商丘市七中初二学生张山(化名)的家长张先生告诉记者,学校所“借款”300元已经退回来了。商丘市六中一名姓王的学生家长说:“学校借款为改善办学条件我们能理解,现在退回了借款,若仍然能继续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们更欢迎。”记者在采访商丘市八中、前进小学等校学生家长时了解到,家长对学校不再收取借款的做法普遍表示欢迎。
一位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专家说:“过去提倡人民教育人民办,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了搞好普九工作,采取多种渠道筹资,也是一种无奈之举。现在,国家政策发生了根本变化,教育投资主体主要应该是国家,梁园区废除过时文件,责令退回教育借款,是得民心之举。”
记者调查:
借款文件出台有原因
记者经采访商丘市、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后得知,1996年,由于城市规模发展较快和小学、初中入学高峰期的到来,中、小学生生源爆满,急需新建和扩建一批中小学校。但是,当时政府财力困难,无力支付建校费用。为了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1996年9月5日,原商丘市作出《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决定》,出台了“实行借款制度”等多项措施,规定向市、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借款,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一次性还款,由原市教育筹资委员会负责借还。
原商丘市教育委员会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对市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实行借款制度的具体规定》。此后,梁园区教育局每年都组织各学校向每名新入校的中小学生借款300元。
党委政府:
清退借款 废止文件
相关报道出来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形成以下处理意见:一是责成区教育局立即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借款,未收取借款的学校一律不准再收取;二是政府积极筹措资金124万元解决以前的欠款问题;三是由区纪委牵头成立调查组立即进驻区教育局,对商丘市七中等单位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者追究责任;四是废除原商丘市(现梁园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向学生借款的文件。
据商丘市梁园区教育局负责人说,会后,梁园区教育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布置退还借款工作。当天各学校就停止收取借款,借款全部清退完毕。
梁园区纪检委联合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区教育局和七中等有关学校,对梁园区学校收费情况展开了调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同时,梁园区委、区政府下发文件,废止与现行的政策、法规相抵触的《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决定》文件。借款文件被正式撤消。对于普九期间所欠借款,通过区财政划拨、向市政府申请资金支持及教育部门设法筹措等三种渠道妥善解决。(记者 曹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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