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厦门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将免费对城市流浪乞讨病人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救治,并对收治的流浪乞讨病人建立完整病人档案。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厦门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流浪乞讨病人救治经费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市民政部门预算统一管理。(12月24日《东南快报》)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医院应该责无旁贷地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尽管医院有追求经济利益的权利,但医院不能因为其赢利目的而掩盖了自己救死扶伤的社会性和人文性。毋庸置疑,医院方面见死不救,过分追求经济利润的做法应该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
虽然政府部门一直强调,医院应该救死扶伤,社会舆论也是一再呼吁医院不能因为经济利益而拒收病人。但事实上,医院对流浪的无主病人见死不救的现象并非个别。笔者注意到,屡屡曝光的医院丑闻,让医院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社会舆论往往都是谴责医院对患者严重不负责任,践踏患者治疗权利。但是,谴责归谴责,愤慨归愤慨,医院不救人的新闻仍在不时上演。当然,医德滑坡、医风不正,是医院不愿意救人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医院不救人也有值得政府部门深思的地方。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乞丐病人买单,无疑是为破解医院见死不救打开了思路,抓住了牛鼻子。
现在的医院多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多靠创收来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如果医院救治没有经济能力的病人,往往很难从政府得到政策倾斜与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医院不计报酬先救人,显然有点勉为其难。如果抢救账单无法兑现,便成了医院的包袱,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医院的发展后劲与医生救死扶伤的积极性。
保证每个重伤病员的治疗权利与生命权利是医院的职责,更是政府的应尽之责。政府不仅要强调见死必救,而且要给医院做经济后盾,给医院吃定心丸,让他们愿意救人。如果不能解决医疗费用难题,即使医院迫于道德舆论和政府部门的压力,勉强同意救人,医院也会心不甘情不愿,救人动力不足何谈救治效果?
因此,要解决医院见死不救的问题,在寄希望于对医院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的同时;还要建立长效救人机制。像厦门那样主动承诺为危重乞丐病人买单,通过完善制度强制医院必须先治病救人,而这种做法,也是政府的一项善政举措。
从长远来看,完善医院救死扶伤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医疗补偿制度,政府还应该为除了流浪乞丐以外的其他特困群体提供医疗费支持。只有解决了医疗费用瓶颈难题,医院才不至于拒绝救死扶伤。这正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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