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7日电 评论:安溪地税报复性执法折射不正当政商关系
作者:郑根岭
死心眼、不懂中国特色“潜规则”的新加坡商人王泉成,8年前斥资亿元在福建泉州安溪县兴建了该县唯一一家四星级宾馆明园大酒店。当地地税局工作人员从局长带头经常去吃“霸王餐”,酒店方面多次派人催要欠款,但被骂作“不识相”,后来竟然等来了罚单,要求补缴税费和罚款187万多元。鉴于在当地生意难以为继,王泉成意欲料理完酒店“后事”就选择离开。
如果真的是于法于事有据的税费罚款,倒也罢了,可这《处罚决定书》竟是一笔“糊涂账”,许多项目是无中生有,让人莫名其妙,还不能对账,只笼统告诉该缴的数字。最荒唐的是要求酒店缴纳无理无据的87380元“小姐税”。尽管泉州市和安溪县两级地税部门都坚称无过错,但全国知名法学专家明确指出其处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征缴“市房地产税”的依据与上位法违背,当属无效;征收“小姐税”更是缺乏法律依据。
由吃“霸王餐”被索要欠款引发“执法大检查”,继而巧立名目、无中生有地罗列了让人难以理解的巨额税费罚款,不难看得出来,这明显就是“报复性执法”。所谓“报复性执法”,就是指一些有执法权的政府部门或人员,出于报复或威吓的需要,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冠冕堂皇的借口滥用执法权,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拉大旗做虎皮”的违法乱纪行为。
安溪县地税的“报复性执法”,逼得酒店老板王泉成卷起铺盖走人,所以才被业已无所顾忌的王老板向媒体抖落了出来。可以相见,全国各地那些至今仍然忍气吞声的被权力部门“拿捏着”狂吃“霸王餐”的饭店宾馆不知道还有多少呢。
当然,“报复性执法”也有“硬币的两面”,即对不买帐者频频实施“合法伤害”,一着不慎出手重了,就成了安溪地税这种状况,吃不了兜着走殃及自身。更多的情况则是“权在手”的不法官员与一些不法商人沆瀣一气,达成政商交易,你执法者手下留情,我生意人投桃报李,于是一些本该检查、监督的事项就免了(形同为违法行为提供保护),甚至一些本该收取的税费也减免了,并且金额要远远高于“霸王餐”收入。
王泉成与安溪县地税局的关系有没有这样的“蜜月期”,我们从报道中无从知晓,但以政府廉洁著称的新加坡商人王泉成说过“在新加坡,官员吃‘霸王餐’是要丢官的”。我们也风闻过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官员不敢吃请。咱们中国的官员与商人或其他公民的关系怎么就这么“水乳交融”,称兄道弟吃吃喝喝不分彼此?
在不少地方,宾馆酒店及其他高消费场所与官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么是由官人作为“隐形老板”或者合伙人,要么有官场后台作为靠山,要么是以“回扣”或“红包”维系得来的“指定”消费场所……没有以上诸多情形,生意做起来就特别难。对于与官员拉不上关系、缺乏根底的生意人,要么得千方百计与官人套上“瓷”,要么就以“霸王餐”等消费换取保护,否则就难以在当地站稳脚根财源广进恭喜发财。
这种以权力寻租、官场腐败为基础搭建起来的政商关系,所结下的恶果只能是更为厉害的腐败和权钱交易。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地污染到了进入中国的外企,近年来屡屡发生外企针对中国官员的商业贿赂事件,这几天正在热闹当中的“朗讯门”事件就涉及近千名中国电信行业的高管。那些在本国不敢“造次”的外国公司,在中国使用起来商业贿赂手段却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其中有本土化的外企职员的“功劳”),这种强烈对比,对中国的形象是多么大的损害?想起来真够恶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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