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3日的《京华时报》报道,截至11月30日,北京市未批及压缩无实质性公务内容的出访团组317批、451人次,压缩出访天数3239天。
尽管报道中说,“随着市外办不断完善因公出访规章制度,因公出访总量上升势头得到了控制”,但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实际共6293批、22862人次,实际出访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笔者想问的是,虽有未获批准的,但毕竟有6293批、22862人次获批了。如果有人问到:这到底是一个成绩,还是仅仅“拦住了小虾,放走了大鱼”?也许相关部门会感觉不太舒服。问题是因公出国的标准及详情,公众并不知晓,于是猜疑也难免。
出国考察本是让领导干部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可到后来,出国考察竟成了一些人的“福利”,目的也变味了———大多以旅游、购物为主,还有的更离谱:借机安排子女留学、老婆定居……
因公出国未获批准,或者说明出国的目的并非因公,或者说明因公出国的必要性不足。问题的关键在于,仅靠有关部门的内部监督,恐怕难以甄别哪些是真因公,哪些是假公济私;哪些必要,哪些不必要。因此根治出国歪风,必须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让群众的慧眼来监督。
有报道说,武汉市外办将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建立出国档案。笔者认为这个档案可以公之于众,将干部出国的目的、行程、花费等,都向纳税人一一交代明细,接受监督。此外,在干部因公出国的申请、审批阶段,也可交由群众公开评议,哪些出国确是公务需要,哪些可压缩,群众的眼睛最亮。
笔者一直相信一条:一切制度只有置于群众的监督下,才不会走样。
作者: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