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3日电 跨越三届人大、历经近十五年起草历程的国有资产法草案二十三日正式进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程序。
国有资产法是一部针对中国庞大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保护的基本法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等。草案明确规定本法只适用于经营性国有资产。
对于普遍关注国资委的定位问题,草案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家认为此举剥离了国资委本不应当承担的监督管理的职能,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而不承担其他的义务。
本部法律曾被列入八届、九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起草工作最早启动于一九九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