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十二月二十二日电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就如何打击煤矿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进行部署,规定对存在超层越界违法采矿的煤矿,一经发现将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四至五倍的罚款;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最高奖励十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市级国土部门对国有大矿周边的地方小矿、矿权设置密集的矿区、曾发生超层越界的煤矿、资源枯竭的煤矿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全市煤矿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对存在超层越界违法采矿的煤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煤矿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据官方媒体今天报道,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级国土部门立即设立、公布二十四小时举报电话。国土资源部门接到举报后,要认真记录在案,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逐件查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