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春节,储存、运输、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活动又开始活跃,与此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也接踵而至。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透露,今年10月下旬以来,全国已发生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12起、死亡86人,其中仅非法生产导致的事故就达8起、死亡55人。
而上述事故的原因,“多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禁不止,有令不行,严重违规;一些地区‘打非’工作不落实,力度不够;此外,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处罚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称。
据记者了解,上个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7个督查组,对湖南、江西等7个重点省区督查时发现,一些地区、一些烟花爆竹企业并没有认真开展,甚至根本没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些地区安全监管部门检查、督促、指导不到位,多次检查未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没有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至于有些地区甚至还存在企业不知道国办部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现象。
此外,有禁不止,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仍私自生产导致事故发生。11月28日发生事故的山西省阳泉市兴通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由于存在生产工艺交叉、库存能力不足等问题,早在今年6月份,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就要求其停产改造,11月19日阳泉市郊区安全监管局发现其擅自生产,再次下达了停产指令书,但该企业仍未按要求停产,直至发生重大事故。10月30日,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第一花炮厂也是在当地政府要求停产期间偷偷生产发生事故。“停产企业发生事故,反映出一些地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不实、不细,存在监管漏洞。”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日前表示说。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屡禁不止,事故时有发生。据反映,目前乡镇一级政府对“打非”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如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马田镇罗家村“11·27”事故的非法生产用房就位于罗家村村口通向马田镇政府的路边,原来是村委会办公房,位置十分明显,这与在村民家中偷偷生产不同。今年以来,马田镇政府多次进行了现场检查,也发现有非法生产的迹象,但直至事故发生一直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取缔,暴露出该地区没有真正履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基层“打非”工作不落实。
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对违规企业的处罚不严格。督查组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省(区、市)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要求,害怕得罪人,对日常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氯酸钾的企业没有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仅仅给予罚款,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有的地区对总局通报要求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规企业,仍未落实吊证工作。事故调查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者都是使用氯酸钾作为原材料,如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马田镇罗家村“11·27”事故的非法生产业主就承认其非法生产爆竹使用了自行购买的氯酸钾。
一些地区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不认真,没有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对非法生产事故的药料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没有认真追查,有关责任人员没有严肃追究责任。有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不严格,甚至不了了之;有的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类似事故在同一地区反复发生。如湖南浏阳市百福烟花制造有限公司“8·29”事故后,就没有能够很好吸取教训,真正落实整改,导致两个月后浏阳市达浒出口花炮总厂又发生了与前者原因和性质一样的“11·10”重大事故。
上述问题充分暴露了烟花爆竹生产形势的严峻。最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特别是对重点地区进行“地毯式”排查,严打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爆竹声声辞旧岁,我们祈望在国家的严格监管之下,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的将是喜庆与祥和。(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