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日电 (记者 孙宇挺)谈及重大事故责任人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这不仅需要党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也需要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还要接受人大监督。
李毅中是在今天中央纪委就实施《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今年十月下旬,李毅中到黑龙江省进行隐患排查处理的督察工作,他特意去了七台河东风煤矿。两年前的七台河“一二•七”矿难,共造成死亡一百七十一人。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令李毅中意外的是,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共有十一名责任人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却没有一人得到应有的处理。
李毅中当场向黑龙江省政府有关人员反映了这一问题。黑龙江省政府非常重视,张左己省长马上责成人员查办。
李毅中说,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矿难发生起,有关责任人就受到控制。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以后,加紧工作,在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国务院一百四十四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有关七台河事故的调查报告。当年八月一日,国家煤监局通知黑龙江省政府要求落实,同时中纪委监察部也下达了有关党纪政纪处理通知。八月十一日,黑龙江省的有关负责人也作出了有关批示,批示由省监察厅牵头、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协调落实这一工作。
李毅中表示,这项工作从国务院层面、从省政府层面是落实了的,但为何一拖再拖?七台河市方面称,是在落实有关问题时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公检法等部门协调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工作不是太主动。
李毅中说,这次问题发现以后,黑龙江省政府和七台河市政府非常重视,一方面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另一方面加快办案力度。十二月十五日该案开庭,现在正在审理之中。
李毅中表示,吸取这次拖延办理的教训,安监总局进一步加强同公检法和纪律监察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今年十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了由监察部牵头,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安监总局六个部委组成的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后继协调机制,同样也要求各地省委建立相应机制。
“从国家层面,有关监督机制已经建立起来,并有待进一步完善,”李毅中说,“除了这些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以外,外部监督是很重要的,一要靠人民群众,靠媒体监督,只要是国务院调查组查处的特重大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向社会公示;第二个方面,就是要接受人大监督,我在七台河这次,作为原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我有责任问一下,但是事实上,当国务院批准调查组有关调查报告后,这个调查组就解散了,对我而言,就没有权力直接过问此事,所以还要进一步探讨人大对司法机关和司法程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