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凌晨3时许,审理18个小时后,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庭审结束
核心提示
2005年11月27日到2007年12月15日,整整两年有余,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案件终于开庭。这样“蹊跷”的个案发人深省!为此,专家建议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特大事故,有必要启动专门程序“全程紧盯”……
12月16日凌晨3时许,两年前造成171人死亡的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案件庭审结束。此案15日上午9时开始审理,连续审理18个小时,创下七台河市案件审理用时之最。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表示将经过合议庭合议,择日宣判。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重访
发现矿难责任仍未追究
今年11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率领一支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组重访东风煤矿。两年前他来此的身份是“11·27”事故调查组组长。李毅中惊讶地发现,时隔两年,“11·27”事故中包括矿长在内的11名事故责任人还没有得到处理。他气愤地质问:“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处理结果?”李毅中当即请黑龙江省有关负责同志了解此事。
两年前的矿难,共造成死亡171人,伤48人。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安监总局局长过问后,黑龙江省成立了由省监察厅、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11·27”特大矿难责任人案件处理督办组,到七台河市进行实地调查。七台河市委随即成立专案组,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办公,督促加快办案进程。
11月26日、27日,新兴区检察院对东风煤矿“11·27”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11月28日、30日,新兴区检察院向新兴区法院提起公诉。12月15日,新兴区法院开庭审理。
相关部门打“太极”
矿难开庭姗姗来迟
与近日“快侦、快诉、快审”的“快拳”相比,两年间有关部门的作为却颇似打“太极”。
“11·27”矿难发生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建议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齐利民等11人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2005年12月13日、14日,七台河市公安局将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到2006年4月10日,七台河市公安局基本结案并形成卷宗。但七台河市检察院认为,缺乏国务院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技术鉴定报告等资料,案件的主要证据不足,并要求尽快搜集相关材料。
2006年7月6日,七台河市公安局仍未拿到两个报告。此时已超过法定羁押期限174天,迫于办案期限的压力,警方只得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
“两个报告”何以如此“难得”,至今仍众说纷纭。不争的事实是,直到今年8月6日和9月18日,七台河市公安局才分别收到省公安厅转来的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和事故鉴定报告两个正式文件,并移交东风煤矿所在的新兴区检察院。到今年11月底被批捕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近17个月。
对于公众对办案进度的质疑,七台河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重视不够;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不力、索取相关材料不积极;具体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强,对这样一起特大矿难责任人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都影响了办案进程。
专家指出,七台河矿难两年未处理,暴露出我国联合执法机制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沟通协调机制仍须完善。特别是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特大事故,有必要启动专门程序“全程紧盯”。
东风煤矿先进设备上马
瓦斯抽采率远低省均值
12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东风煤矿。重建的矿区运转井然,难以想象这里大部曾经沦为废墟。
下午3时,工人吴振江怀揣“四级安全操作合格证”,经过人工安检后刷卡下井。随即,井下人员总数、各掘进区各小队人数等在下井入口的电子屏幕上实时显现。
就在这个两年前发生矿难的井口,记者遇到刚刚升井的瓦斯监测科科长冯立春。老冯刚刚检查完井下52个瓦斯监测探头。他解下腰间的“自救器”给记者看,上面标示着出厂日期“2007年7月”。他说,矿上每两年要更换一次,这批是最新换的。
记者随后来到东风煤矿的监控室。新任矿长张文胜指着一台监视电视告诉记者,屏幕上的4个画面分别拍摄的是4个皮带转载点,这4个点正是地下煤尘最大的区域。恢复生产阶段,矿上投资完善了喷雾降尘设备并新装了这套摄像装置。
2005年12月,国务院通报认定“11·27”事故原因就是“煤尘爆炸”。张矿长介绍,矿难当日,喷雾降尘设施的地下水管路被冻失效,如今,这套系统配备了地面暖风系统,保证了消尘水源畅通。
“煤矿严格按照通风能力布置采掘工作面,并由事故前的6采(采掘面)16掘(掘进头)减少到现在的4采12掘。”张文胜说,因东风煤矿平均采高仅0.86米,且呈波浪形分布,采掘机械进不去,目前仍大量依靠人工炮采。
不过,上月底的督查结束时,李毅中曾指出,东风煤矿瓦斯抽采率只有17%,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遇难矿工家属缺席庭审
呼吁更多关注井下矿工
据了解,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不但邀请了被告家属参加旁听,还邀请了事故单位、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代表参加,但遇难矿工家属并未列入通知之列。听说次日要开庭,七煤集团职工、遇难矿工邵华的父亲邵泽学表示不准备去,怕受不了那个刺激。
与遇难矿工家属面对面,让记者的采访变得有些残忍。失去亲人的痛楚让“11·27”成为他们终生的伤疤,不经意地触及都属于禁忌,更何况是追问。
儿子不幸被“11·27”矿难夺去了年仅19岁的生命,提及两年前那段梦魇般的日子,这位高大的东北汉子仍难自已。矿难后,老邵就患上了心悸胸闷的毛病,每天都得吃几次药。
“矿难夺去了你的儿子,你觉得该怪谁?”记者问。
“怪谁呀,怪自己呗。自己没本事,才让儿子下井。”老邵长吁一声答道。
“你觉得相关责任人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俺也不懂法,说不上来。”
“你对法院的审理有什么期待?”
“他们受什么制裁对我这个家来说都不重要了,希望这次审理能够让人们对井下的矿工有更多关注吧……” (曹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