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察部和国土部日前通报的10个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涉及土地面积最大的广东省开平市政府非法批地案,被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定性为“有组织地对抗国务院相关法规和上级检查”。据了解,该市市委书记赵瑞彰已被撤职。
并无批地权的县级市开平市,在短短三年时间里,采取将集体农用地视作国有未利用地等手段,非法审批土地高达近3万亩,性质确实恶劣。不过,需要由此深刻省思的不仅是地方政府,而应该是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的整个土地执法和耕地保护机制。开平,作为这一轮土地执法风暴中应声而落的反面典型,无疑也是我国诸多土地违法案件中一个值得深入剖析的标本。
以“碉楼”艺术奇观闻名于世的开平,2006年实现GDP131亿元,人均达到近2万元,早就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市行列。然而,正如其政府工作报告所坦承的,该市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土地、能源等问题的严重制约。仅按户籍人口计算,该市人口密度就超过410人/平方公里。但为了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该市招商引资的力度有增无减。
另一方面,从该市2006年财政决算报告看,市镇两级的预算赤字近1.4亿元,市本级预算赤字更超过3亿元。如此高额的赤字对一个68万人口的县级市来说,仅靠上级补助、税收返还等,无疑难以填平。土地出让金对于促进其财政收支平衡的“功劳”不言而喻。
透过上述一系列数字,就不难理解开平何以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了。其实,像开平这样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双重驱动下,产生土地违法冲动的地方政府,在全国不是孤例。再加之现行土地批租权运行不规范、不透明甚至无法可依,地方政府自然敢于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无视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大肆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土地。
中央对开平土地违法案的严处,对于全国不少与之有着类似情形的地方政府是个警醒,各地违法用地的强烈冲动,也会因此番强大的督察风暴而被抑制,但一旦“风暴”过去,地方土地违法的顽疾会不会又复发呢?
看来,尽快建立遏制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已是刻不容缓。在查处土地违法的电闪雷鸣中,有一个声音被人们忽视了,那就是那些被违法征占土地的原有主人———农民或市民。可以说,每一件土地违法案件的背后,都一定有为数不少的失地农民。他们很可能在当地政府的压力下,含恨放弃自己的土地,即便想“为权利而斗争”,也缺乏力量与之抗衡。
因此,一方面,拓宽失地农民举报土地违法的便利渠道,增强公民对地方政府的制约能力,无疑是有效阻遏地方政府土地违法的基础性“功课”。只有让当地民众真正成为监督、制约政府的“主力”,才能保证政府对公民负责。
另一方面,要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分解、细化地方政府的土地批租权,促进其程序化、透明化和制度化,并强化对这一行政权力的立法、司法和新闻舆论等监督,减少甚至杜绝地方官员借土地进行权力寻租的机会。这是遏制土地违法的另一制度性保障。
除此之外,还应尽快探索建立区域性土地分类保护制度,允许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用一还一”,或者跨区域置换等办法,以有效缓解一些发达地区的城镇化、工业化带来的用地矛盾,从而降低地方政府非法批地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