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起,洪洞县公安局在全县分发张贴悬赏通告。该通告称,警方正通缉新窑煤矿主要负责人王东海、王宏亮,如所提供的线索帮助警方控制被通缉人员的,将给予10万元奖励。
该县宣传部长晋庭瑞透露,王东海为出事煤矿的实际拥有者,其胞弟王宏亮为该矿注册法人代表。王东海妻弟在矿上做日常管理工作。事发矿之前为私人所有,2003年前后被王东海承包,后进行改制,目前定性为乡镇矿。
晋庭瑞称,王东海年轻,在县里并不出名,在北京有一套大房子。新窑煤矿一直是由王姓兄弟控制,并未转包。
王东海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称,王本人很低调,生意做得很广,主要的财富来源于煤矿,在北京有一套房子,并且开着一个饭店。事发后,王东海身上有四万多元现金。
“提起新窑煤矿,大家都知道老板王东海,他在当地富起来很快,一直搞煤矿。”一出租车司机透露。
据了解,当地很多煤矿老板出资后,在背后管理,并不抛头露面。一旦拥有一个合法矿井后,他们会在煤矿周边开出很多“黑口子”(非法采煤井口),上级检查时停产,平时秘密生产,当地人称此手法为“挂牌多产”。
矿难新闻发布会工作人员介绍,此矿1988年投产,2000年扩建,证照齐全,核定年生产能力21万吨,批准开采2号、3号煤层。2003年在新窑煤矿挖煤的重庆矿工苏奉恩说,这个矿一直持续开采9号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