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西洪洞县新窑煤矿发生爆炸事故。截至7日14时17分,遇难矿工已增至105人。
与以往的非法煤窑生产事故不同,该煤矿六证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该煤矿是低瓦斯煤矿,发生爆炸事故的概率相对要低一些才是。为何低瓦斯煤矿也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事故?煤矿通风安全专家表示,低瓦斯不等于没有瓦斯,只要有瓦斯存在,就可能积聚起来达到一定的浓度。“瓦斯爆炸只需要三个条件,瓦斯达到一定浓度、周围有充足的氧气以及高温明火。”这至少说明该煤矿可能有通风系统紊乱、火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调查组初步调查显示,这次事故存在严重超层越界开采、下井严重超员、事发后迟报盲目抢救等问题。事故发生后,矿方自行组织人员下井搜救,5小时后才向有关部门报告,错过了抢救最佳时机,是导致矿难扩大的重要原因。而就在该煤矿发生爆炸的前一天,洪洞县还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
由此看来,安监工作如何从纸上落实到现实行动中,仍有很长的距离。我们当然不可能要求各地安监工作人员天天下井,光人力就不够。但国家安监部门为了减少矿难,曾规定工人如遇危险,可以拒绝下井。可是面对严重超层越界开采和严重超员这样的危险,到底有多少工人知道其中有危险?很难乐观。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事故发生后的自行抢救,几乎暴露出工人对安全生产的完全盲目的状态。据报道,矿难发生后,有工友想在第一时间下井救人,被矿长拦住了,双方僵持不下,几个性急的矿工实在忍不住,把矿长揍了一顿,终于开始救人;但只是自行组织人员下井搜救,有开铲车的小伙子,不到20岁,还有不少保安也加入了盲目搜救的队伍。大家都没学过怎么救人,结果,下去50个救人的,一个都没再上来。这也就是事故调查组所说的,“矿方自行组织人员下井搜救,是导致矿难扩大的重要原因。”
由此暴露出的最严重问题,也许就是对矿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付之阙如。联想到《新京报》12月6日的核心报道《盲井》,很多矿井用工管理有盲点,很多小煤矿成“盲井”。很多矿井私自招收工人,甚至连名字都登记不清楚,更没有什么安全培训,有的工人刚到一两个小时就开始下井干活,由老工人示范两下动作就算完成培训。这是非常可怕的,矿工应该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没有严格安全培训的矿工,不仅意味着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全线崩溃,而且有可能意味着矿工本身就是危险源。
在这样的“危险源”面前,所有的规章制度都由于缺乏利益攸关的有力的监督者、执行者而形同虚设。在新窑煤矿,矿上去年就给工人们购买了工伤保险。但不着眼于安全预防的工伤保险,只不过是聊胜于无的事后补救。这其中,也暴露出我国现行保险制度的落后。国家一直在试图推行生产责任险,但困难重重;同时即使有了工伤保险,国内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也还相当落后,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对于涉足健康医疗、灾害防阻、风险防范等产业,基本上仍是一片空白。
矿难频发,还暴露出我国煤矿行业协会建设的落后。在众多矿难和煤矿生产中,很少看到煤矿行业协会的身影。建议将煤矿行业协会建设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最专业、最常规机构,由各煤矿企业出人出钱,实行异地管理,在工人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探索等方面,全面建立起煤矿生产的“安全网”和“前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