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接受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李鸿忠同志为湖北省副省长、代理省长。此前,湖北省委已于11月30日下午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了中共中央的决定,任命李鸿忠同志担任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
李鸿忠最近一次公开见诸媒体报道的在深政务活动是11月23日下午,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穗明一道,前往市委党校看望即将结业的一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37名学员。这一天距离他从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转任深圳市代市长一职,已经整整过去了四年零五个月。
“他帮特区找回灵魂”
在2003年6月17日召开的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刚刚获任深圳市副市长、代市长的李鸿忠形容自己“来到会场感觉像学生进到考场、见到考官”。
李鸿忠习惯穿着藏青色西装,架着黑色宽边眼镜。这位先后在深圳担任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的深圳特区建立以来第8位“掌舵人”,在特区近五年从政生涯中给深圳市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深圳做了很多事情。其中一件最重要的,是为深圳经济特区找回了一度失去的灵魂。”因特虎网络三剑客之一的金心异说。
在深上任伊始,李鸿忠面对的是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城市人口急剧膨胀、社会治安问题严重、产业发展前景未明等经济社会重重压力。而更像一层阴云笼罩在每个人心头的,则是刚刚经历《深圳,你被谁抛弃?》大讨论之后,深圳人对特区前途和定位仍然感到迷茫。
“改革创新是特区的根,是特区的魂!”2005年3月25日李鸿忠在接任深圳市委书记后的首场演说中,强调了改革创新对深圳的重要意义,并赋予其“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的崭新内涵。
有人评价,如果说李鸿忠在就任深圳市委书记后,呈现出的更多是思想者的形象,那么,在他任职代市长、市长期间,表现更多的则是敢抓敢管、敢负责任的铁腕执政风格。从“净畅宁”工程到“梳理行动”,从拆违风暴到城中村改造,从产业适度重型化到特区外的二次城市化,一项项城市治理、产业调整措施的战术性单刀突进,伴随着他任职的变迁,最终逐步提升到了城市发展战略的重新谋划。
特区发展“三阶段论”
大学攻读历史专业出身的李鸿忠,不仅亲身参与书写了近五年的深圳特区史,也留下了著名的特区发展“三阶段论”:第一个阶段是自特区创立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特区初创原始积累时期;第二个阶段是江泽民同志1994年视察深圳后的跨越式发展时期;第三个阶段则始自2003年底召开的市委八次全会提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以及确定自主创新与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后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时期。
在李鸿忠看来,步入了第三个阶段的深圳“新特区”的内涵是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开放和特别能创新的地区。无论是他概括提出的“四个难以为继(土地、能源、环境、人口)”,还是“三个舍得(舍得投入、舍得时间、舍得声誉)”,无疑都已经圈定了深圳未来发展模式上的必然选择———可持续发展之路。多位观察人士评价,在李鸿忠主政期间,深圳这艘巨轮开始调整航向,由过去一味“改天换地”转变为谋求精耕细作与生生不息之道。
有了深圳这张优异的“答卷”,习惯以“赶考”姿态走马上任的李鸿忠在我国“中部崛起”战略尤其是破解“三农”问题进程中,将推动湖北省和武汉市扮演什么样的重要角色,人们拭目以待。
李鸿忠简历
男,汉族,1956年8月生,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学士,经济师。
1975年8月-1978年2月,辽宁省沈阳郊区插队,曾任大队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2月-1982年2月,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生;
1982年2月-1984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
1984年8月-1985年4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组副组长;
1985年4月-1985年6月,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5年6月-1987年9月,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年7月明确为副处级);
1987年9月-1988年11月,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正处级);
1988年11月-1995年12月,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1991年10月,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厅级);
1995年12月-1996年4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1996年4月-2000年3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年9月-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年3月-2001年2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2001年2月-2002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2年5月-200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3年1月-2003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6月-2004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年2月-2005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2月—2005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记者 李斌 姜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