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重点整治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后,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排名末位的要按《贵州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崔亚东在12月4日召开的贵州省毒情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据了解,贵州的禁毒工作十分繁重。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在册的吸毒人员有8万余人,现有吸毒人员5万余人,吸毒人数总量在全国列前。毒品过境中转、外流贩毒、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以及由毒品引发的治安等问题,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为此,贵州省禁毒委员会决定从现在起至2008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毒情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健全基层禁毒网络,营造禁毒人民战争氛围,使毒品犯罪受到严厉打击,外流贩毒得到有效遏制,毒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吸毒人员滋生得到有效控制,治安秩序混乱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这次整治的重点主要是登记在册吸毒人员400人以上的市辖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登记在册吸毒人员300人以上的市(州、地)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登记在册吸毒人员200人以上的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外流贩毒活动突出、毒品违法犯罪未得到有效遏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共95个。
崔亚东要求各地围绕建立健全经常性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机制、毒品违法犯罪信息发现收集整理研判工作机制、部门之间警种之间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机制、禁毒工作奖励和保护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的工作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采取切实治本长效之策,不断推动禁毒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阎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