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而民主的形式归根到底是由实践着民主的人们创造出来的。比如《人民日报》报道,贵州省锦屏县圭叶村的村民们,就创造出一种让人叹为观止的财政民主形态:村里的财务审核公章被分成了五瓣,四个村小组各选一个代表再加上一名支部委员,五个人各管一瓣,村里的开销须经过其中至少三人同意,五瓣才能合并起来盖章。
这枚公章被网络舆论称为“史上最牛的公章”,在圭叶村这枚公章确实起到了了不起的作用,人们不能不为农民们的智慧而惊叹。把一枚公章一破为五,看起来很简单,但确实充满了智慧,它直接把民主指向了权力的分立与制衡。
一个社会要维持秩序、维系繁荣,当然需要借助权力,但同时又要把权力限制在其必要的界限内,不受限制的权力乃是社会最大的祸害。而限制、约束权力的根本出路,就是对权力进行分割,使之分散在若干机构中,并且使掌握不同权力的各个机构之间相互制衡。
人类已经尝试过类似的治理方式。最接近圭叶村做法的,就是古罗马共和国的双头执政官制和护民官制。罗马共和国每年选举产生两位执政官,两人的职权完全相同,可以相互否决对方的意见。这样,一项决策只有在两人同时同意后,才能生效。罗马平民经过斗争又设立了自己选举产生的护民官职位。护民官共有十位,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有权对执政官及其他官员的决策予以否决。正是如此复杂的权力分割与制衡体系,维持了罗马共和国在当时相对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繁荣。
在我国的基层民主运行中,同样需要实现权力的分割制衡。圭叶村创造出“五瓣公章”,就是暗合了上述分权制衡原则,其实质就是把本村的财政决策权均等地分割、分散到五个人手中,并且每个人都可以否决其他人的意见,从而使财政权受到约束,既强大到足以有效地服务于公共利益,又不会强大得损害某部分人的利益。
当然,圭叶村农民创造出“五瓣公章”,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目前的村民自治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即缺乏足够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因为选举是一种新东西,所以,相关法律及舆论过多地关注村民选举问题,而疏于关注村民选举结束之后村委会的权力约束问题。在现实中,这种权力经常不受约束。
当然,相关法律规定了村民监督等机制,但是,普通村民实际上很难对村委会的日常工作进行在场监督,因为这种监督是需要成本的,村民们也必然面临无法克服的信息难题。因为无法进行现场监督,圭叶村村民以前对公款怎么用、用在哪儿,经常产生质疑和不满。
现在村民们发明了“五瓣公章”,这是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办法,而且,这种办法还可以进一步上升到制度层面,那就是建立权力分立并相互制衡的村委会治理结构,也就是说,对村委会的权力进行分割,并使各个权力相互监督、相互制衡。这样,即使不把公章分为五瓣,也可以达到制约权力的目的。
当然,这样的制度究竟是什么,恐怕还是要由农民们去发现、去创造。政府应当给农民以宽松环境、鼓励、保护他们的创新热情,当然这方面的专家以及政府也可以把相关知识告诉农民,让他们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