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这一制度最为权威的阐释,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国家政权的参与,这在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中都有体现。据白皮书介绍,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17.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7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50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1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462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57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2084人。
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1万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
今年,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和无党派人士陈竺,分别担任科技部部长和卫生部部长,成为对这一制度最有说服力的注解。民间的积极关注使它从一个政治议题演化成为街谈巷议的社会话题,也让协商民主的精神深入人心。
“存量”与“增量”
这些进程,几乎都是在不事声张的“增量”改革中完成的,与有些国家选举过程中的张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毛寿龙教授向记者透露,很多国家的选举民主只是停留在“嘴头上”,听着好听,事实上并没有落到实处,要么是屈从于压力寻求保护,要么是不负责任地哗众取宠。这种被华而不实的空头支票欺骗的感觉,也许只有身在其中的本国民众才有体会。
而中国民众体会到的,是实实在在、越来越多的实惠,这是中国共产党主张将改革发展的成果与民共享的结果,这些成果正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取得的实实在在的“存量”。这个“存量”取得的一个大前提是,有一个包含政党制度在内的优质上层建筑在背后推动。
当然,“存量”并不能保证这一制度一劳永逸的正当性。在如今这个价值判断、利益诉求、文化诉求都趋于多元的社会里,与时俱进的要求同样渗透到政党制度领域里。迎接这种挑战,中国共产党的表现堪称优异,其核心对策就是为我所用,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将自己的大门向社会上一切优秀分子敞开,包括私营企业主;二是广开言路,扩大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力量之间的合作。
从1990年至200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230多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74次。
“统战世家”出身的民革中央副主席朱培康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上撰文表示,比起曾经担任新中国第一任邮电部长和民革中央主席的父亲朱学范,他在多党合作事业中发挥的作用更切实、更积极,原因是他遇到了比父辈更好的多党合作的环境。
这个环境的形成,依托于这样的一个发展轨迹: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阐述了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理论;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入宪;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而在这一轨迹之前,还有两个时期让历史铭记:一是建国之初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曾经枝繁叶茂,多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入主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开创了新中国民主政治的新局面;二是1956年后一直到“文革”结束,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到破坏,“瘸了腿”的中国政治进程开始左右摇摆,步履蹒跚。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