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国有企事业、公司及地方党政机关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乏力,致使“一把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等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上海市检察机关与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联手试行纪检监察组织派驻体制和模式。
这些正在探索的制度包括:对所管辖单位直接委派纪委书记、国资委向国有企业委派董事监事等做法。目前,这些做法主要在浦东和虹口等区试点,26日的上海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副检察长邹传纪认为这种模式解决了同级监督只局限在表面和局部的现象,党纪监督发挥出实质作用。
尤其是,这一做法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有利于维护纪检监察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这样做的启示主要源于检察官的办案,虹口区的试点就在于检察院在该区某大型国企先后查处5起处级干部受贿案件,发现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乏力,尤其是垄断行业。”邹传纪介绍说,随后,虹口区检察院提出了国有企业、公司及地方纪检部门建立垂直领导的纪检委派制构想,在取得成效后,又向虹口区国资委建议在区属国企中全面推行董事监事委派制,使“一把手”真正列入监督的范围。
上海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居广鉴表示,直接委派制度,由于不是从内部提拔,而是外围空降,有利于切断监督人员与被监督人员的利益关系,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才会有所顾忌。正因为监督初见成效,上海铁检分院、徐汇区法院在上海铁路南站工程中配合工程指挥部开展的创“双优”活动中,也制定了《工程“一把手”的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同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等工程创“双优”活动也得到推广并取得很好效果。
不过,邹传纪告诉记者:“目前监督‘一把手’的做法还处于尝试阶段,还远没有达到群众所希望的监督效果。”(田享华)